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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土车治理中的执法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3日09:28  法制日报 微博

  □社情观察

  李亦欣

  抛撒滴漏、野蛮驾驶、频频肇事、偷倒建筑垃圾……作为西安市民,我们或多或少对拉土车的这些疯狂有所感触,无论是在十字路口的亲眼目睹,还是新闻媒体的多次曝光,这种堪称西安城市之痛的拉土车治理难题,已经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在这种背景下,近日央视的报道更令人震惊:一个月内交管部门通过GPS确定的拉土车违章就多达12000多次,单车违章数量最多的竟达42次。这已经不是公共治理的个别现象,而深刻说明拉土车管理存在大面积失效。

  其实,对于这个城市顽疾,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上,都想了不少办法。我们虽然痛恨那些拿别人的身家性命不当回事的车主,但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说,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不能靠驾驶人的自觉与道德约束,尤其是拉土车车主,在利益面前为了多拉几趟,个人的生计谋算很容易让他们铤而走险。真正需要反思的是:我们的管理制度是否失灵

  在我看来,拉土车治理至少凸显出如下三个问题:

  一个是管理体制的问题。目前,拉土车治理不是缺乏执法部门,而是执法部门太多了,九龙治水治不到根子上,各负其责最后是相互推诿。拿西安市来说,相关执法部门就有市容园林局、交警部门、城管执法局等,2010年还成立了由十多个部门组成的建筑渣土清运市场整治办公室,后来又成立了一个建筑垃圾清运视察的领导小组。看起来管理者很多,但实际上因为多头管理必然造成体制内耗、职责不清,例如对西安市的拉土车数量,城管执法局、交警支队、市容园林局三个最主要的部门都说法不一,相互之间竟相差了2400多辆。各部门各管一摊,没有一个部门对拉土车进行全程的监控,必然会造成诸多监管的漏洞与真空。可见,加强拉土车管理首先需要理顺体制,彻底梳理好其中的执法利益分配,将不同的执法部门拢到一起。如果像私家车一样纳入一个统一的部门监管下,管理起来可能也并不是那么难。

  再一个是执法不严密的问题。目前的城市管理仍旧没有迈上常态化的法治轨道,对拉土车也是运动式治理。尽管西安市多次出重拳、动真格地开展对拉土车的治理整顿,但却是“管一下,好一阵”,风头过去疯狂依旧。一些检查点更是形同虚设,不检查成为常态,检查反倒成了特例,这便给违法者造成侥幸心理。现代公共治理尤其害怕这样时紧时松的执法,它很难确立起一个预期的制度权威。在理顺体制的基础上,安定的秩序必须建立在执法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监管基础上,良好的法治权威的形成,不是靠一两次声势浩大的严打或是季节性的执法秀,而必须依赖于执法的密度,这种密度决定了执法的效果,并最终形成一个人人不敢越雷池一步的心理投射。

  还有一个是责任追究的问题。管理者向来比较喜好搞责任连带,但像拉土车治理这样真正需要责任连带的又缺乏相应的制度设计。光把板子打在车主的屁股上,可能并不能治本,完全可以实行责任捆绑,将渣土运输公司、建筑公司甚至房产开发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主体。例如规定,凡渣土运输车辆发生重大事故或闯红灯、野蛮行驶被查实几次以上,就取消建筑渣土运输公司的运营资格。这种建立在管理责任基础上的责任捆绑,不仅合乎法治要求,而且能够弥补执法力量的不足。在责任确立之后,再通过举报奖励、媒体曝光等手段,利用社会资源展开严密的责任追究,最终为现代建设中的城市提供一份基本的道路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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