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伟
混迹在学界,少不了与许多高人雅士坐在一起吃饭闲聊。次数多了,注意到一种现象:即使是学界人士,也常敬重官阶,喜谈官职,诸如谁谁谁做了校长、副校长,谁谁谁新升为法学院院长,谁谁谁在法院、检察院又升了官阶、执了权柄,津津乐道,欣羡之色溢于言表。此种习气,早已习惯成自然,云淡风轻地引不来注意,唤不起思考。
不过,仔细想想,却也耐人寻味。知识阶层本来清高,未必把仕宦人家放在眼里,只是许多人的清高到头来只是一种假清高,甚至连一点假清高也没有,内心里一样渴望权力。《儒林外史》中杜慎卿对季苇萧说过一句话:“小弟最厌的人,开口就是纱帽。”看看学界,“开口就是纱帽”之士也是满坑满谷呢。
巴结权贵不必说了,许多学者、教授喜欢做官也不稀奇。为了做官而给竞争对手下绊儿抹黑写匿名信,也还是有的。不能到外面做官,包括挂职几年;也不能在自己所属的行政单位做个一官半职的,就索性成立一个什么“研究中心”,自己做个中心主任,好在这种中心可以随便成立,一个人也可以号称“中心”,没人计较那中心里有何名堂。笔者就曾亲眼见过某校“法国法研究中心”,几乎只有一个人,人走到哪儿,中心就挪到哪儿。牌子做好了没有地方挂,戳在办公桌上。
何以学者、教授那么热衷于“官职”?道理很简单,官职意味着资源和资源支配权,到了一定位置,便可调兵遣将,呼风唤雨,把便宜占尽,油水捞足。官职还有助于抬高声望。在学界,除非学问庞大、闻名遐迩的少数人,都需要以外在符号去博取尊重。一个人学问如何,大概没几个人在乎,谁会去读文章来识人,都是看官职。尤其是在陌生人圈子里,只重官阶不重人,官阶才是一个人真正有价值的名片。这根本就是一个“权大真理多”的时代,亮出官阶,立即博得起敬起畏;亮不出官阶,立即被看扁。要知道,许多礼遇都是随着官阶确定的,急也没用。
其实,“教授”的称谓本来应该是有社会尊重饱涵其中,到如今教授的职称评得其滥无比,弄得老中青教授车载斗量,连娃娃脸教授都成群结队,呼啸而来,“教授”职称早不是什么值钱货色,虽然每年评职称时仍然是恶斗、请托不断,其实评下来差不多跟萝卜、青菜一个价儿了,不但失去了社会的敬重,自己圈子里也不受特别的青睐。当然,评不上更等而下之,更不招人待见。于是乎每逢各种会议(学界和官场一样,会议奇多),大家团团坐,前后左右都是教授,怎么抬高身价乎哉?当然非官职莫属。在这种场合,“教授”不算个啥,“校长”、“院长”以及其他种种之长才会被刮目相看。
这种现象,在官场更为明显。如在司法界,法官和检察官的职称应当足够荣耀,亮出法官身份或者检察官身份,理应博得肃然起敬,但这似乎只是某些法治发达国家或者社会的现象,在我们这个社会,没个什么“长”跟在名字后面,谁会鸟你个什么法官、检察官?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热衷于仕途,拼命往更高台阶攀升的缘故。要是贵阁下不热衷于仕途迁升,要不就是迁升无望,自己先挂了免战牌,要不就是被视为有病或缺心眼儿。
我想,要是教授、法官、检察官这样的称谓本身就有足够的荣誉在里面,要是社会对这种身份本身就给予了高度的尊敬,又何必汲汲于官阶,开口闭口的纱帽也就不多了也。
近日在台湾与人闲谈,聊起官与学的关系,台湾的教授告诉我:“司法院”中大法官只能任职八年,素有学界人士名额,岛内最著名的大学就那么几所,教授也不算很多,著名的教授都有做大法官机会。但教授们并不都热衷此道,因为去做大法官,八年卸任之后还能不能返回原大学教书,不容乐观。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就有两名教授去做大法官,任职期满想回台大,大宅——门儿没有。于是两人中的一个转到私立大学教书,另一个赋闲在家。近日政治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从大法官位置上退下来,也无法再回到政治大学,转到交通大学任课。可见学而优则仕是可以的,仕而优则学就没那么容易如愿了。这就是为什么有的教授只愿在“司法院”任职四年,这是“借调期”,还可以返回原教职,过了四年恐怕就回不来了。做大法官如此,做其他部会首长也是如此。反观中国大陆,曾有一位学界普遍看好的学者到中央机关做到副部长位置,精简机构分流时要从那个位置上退出,还死活不愿回大学做教授呢。在台湾,大学教授的职称有着很高的社会尊重度,至于是不是校长、院长未必有多少人艳羡,大学对于官阶表现出来的豪气和对于教授职位的重视,大概是一个原因吧。
记得读到过唐德刚写于1986年的一篇文章,谈到作家王蒙做文化部长:“以历史的眼光看,部长实在不算什么,我们看京戏,穿一身红袍、一身蓝袍的,并没有什么了不起。部长在过去叫尚书。中国的尚书,不知道有多少,可以说是成千上万;而中国伟大的作家却是屈指可数的。像司马迁、曹雪芹有几个呢?”算是说到点子上了,但在一个官本位的社会,这种看法,也多少有点不切实际。
官也要有人来做的,只不过,别把官看得太重而把其他应当受到尊重的职位看轻就是了。这也需要大学、法院、检察院等别把教授、法官、检察官等职称看轻,教授、法官、检察官等也要努力赢得社会的尊重,这显然同样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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