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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孩子称她为“广州的妈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1日02: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罪犯孩子称她为“广州的妈妈”

  杨斌1992年毕业于重庆大学社会科学系,当年进入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主要从事综合文字工作。1998年开始从事起诉工作,1999年获“广州市优秀公诉人”称号。2004年遴选入广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2007年至2008年先后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二级资格证书。

  2005年杨斌办理了周模英故意杀人一案,因被害人是周模英9个月大的亲生女儿,该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周模英于2010年11月4日出狱,2010年11月12日,《南都周刊》以《女囚和她的检察官》为题对该案进行了跟踪报道,后《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又作了专门报道。

  杨斌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从审查案件开始,就吃透案情,把发案的原委一一了解清楚。针对被告人周模英杀害女儿的特殊原因,杨斌依法坚持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在严格依法指控犯罪同时,在庭审时即为被告人提出了依法酌情从轻处理的公诉意见并被法庭采纳。

  案件办结后,杨斌跟进罪犯改造,多次到周模英服刑的监狱看望周模英,长期与其保持通信,鼓励其认罪服刑,重新做人。在了解到周模英的家庭困难后,杨斌多次到周模英的老家江西,帮助其丈夫解决邻里纠纷,使周的丈夫与邻里达成和解,重回家园。同时杨斌还协助周模英丈夫解决了经济适用房,使其能安居乐业。五年寒来暑往,为使已经受到伤害的家庭恢复正常生活,杨斌把罪犯周模英的两个孩子视为己出,帮助两个小孩重归校园,还利用暑假时间把他们接到广州自己的家中,亲自照顾,给予母亲般的关爱。周模英的两个孩子亲切地喊杨斌为“广州的妈妈”。

  5年过去了,在杨斌的帮助下,周模英认真接受改造,终获减刑。甫一出狱,周模英便带着孩子来到广州,感谢杨斌为她的和她的家庭所付出的真诚帮助,使其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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