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昨向外界公布一罕见购房“入错款”事件
本报讯(记者曾毅 通讯员潘宇) 昨日,顺德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向外界公布一罕见“入错款”事件的调查结果:大良某预售楼盘的多个业主向主管部门反映该楼盘的预售款监管账户中空无一文,而开发商已无后续资金开发,导致楼盘烂尾;业主质疑主管部门疏于监管,数十万“楼花款”难追回,要求严查并追究责任。
国土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查,该楼盘的预售款监管账户中根本没有过进账,而不是账户中资金使用监管出了问题。开发商收取预售款时向业主另提供了一个私人账户,业主对此没有警惕,没有坚持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的银行监管账户支付。开发商收取预售款后未按规定用于楼盘后续开发,这是导致楼盘烂尾的直接原因。
部门说法:
开发商不得收“楼花款”
相关工作人员再次解释,根据目前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规定,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预售款。
业主支付的预售款必须存入主管部门、银行和开发商等三方签署的预售款监管协议中规定的监管账户中,该监管账户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开发商因项目建设需使用预售款时向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根据开发进度按一定额度核准,银行根据主管部门核准的额度拨付。该监管办法可有效防止开发商收取预售款后滥用预售款甚至携款逃跑,确保项目竣工,维护业主权益。
部分开发商为了逃避监管和减少费用损失,要求业主将预售款存入非监管账户甚至私人账号中,而业主多数并没有意识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的监管账户的重要性,认为只要是存入开发商提供的任何账户都是付款。预售款如果不是用于该商品房项目建设,极易导致楼盘烂尾,甚至开发商携款而逃,给业主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主管部门提醒购房人,在预售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切记要按照《预售许可证》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指定的预售款监管账号支付购房款。同时,主管部门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控力度,以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