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小选、刑警支队党委成员张建岳、民警尤益民等人,对河南省监察厅原副厅长王文海进行实名举报,指其曾在1998年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找人“顶包”。现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的王文海19日对记者称,当年的肇事车辆确系自己原供职的单位所有,但自己并非肇事司机,民警举报系诬告。
警察:厅长撞人找商人顶罪
李小选,原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年因涉嫌私设小金库而遭调职,现洛阳市政法委副调研员。他和举报人张建岳、尤益民,均为2002年“12·10”专案组成员。“12·10”专案组是为一起重大文物盗掘、走私案件而成立,后被解散。
据了解,3人连署的《洛阳市公安局部分领导和民警因侦破公安部督办的“02·12·10”专案而屡遭迫害的情况的反映》寄给河南省委及中央有关部委。记者了解到,举报材料称:“1998年6月22日夜11时50分左右,王文海酒后驾驶省纪委办案暂扣的奥迪轿车途经郑州市经五路与纬一路交叉路口,闯红灯将骑两轮摩托正常行驶的郑州市市民史英光撞倒,撞人后轿车继续前行,后撞到旁边的一棵大树才停下。史英光左小腿当场被撞成两截,四次手术后至今还留有残疾。事发后王文海下车在现场短暂停留,并与人手机通话,然后离开现场。……在文物贩子蔡武堂的帮助之下,王文海找来了刑满释放不久的洛阳籍商人高和平,由高出面‘顶包’。”
在这份材料的前段,举报者还称,王当年通过在监察厅担任高级职务的便利,插手了对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小金库”一案的查办,为“12·10”专案组涉案嫌犯蔡武堂等人充当保护伞。而蔡武堂正是当年帮助王文海联系高和平并“顶包交通肇事案”的经办人。记者走访时,郑州交警一大队一位负责人表示,此前已经有人来查过,但当年的卷宗在多年的机构改革过程中,已经发生灭失。
厅长:因查“小金库”得罪人
现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的被举报者王文海,19日主动联系记者。他称,当年蔡武堂供述自己交通肇事并找来高和平“顶包”系洛阳刑警刑讯逼供的结果。王文海说,自己并非当晚的肇事司机。案发时,涉案的奥迪车被一名从洛阳市公安局借调至原监察厅的工作人员借去。而车祸发生之后,修车的费用亦出自当时的“单位”。
王文海说,涉事民警的举报行为实际上是对他的报复。他说:“早在2005年,中纪委就曾对他们的举报(包括”12·10“专案组遭解散事件)作出过批示。并最终作出结论,证明他们(实名举报民警)是一次有组织、有计划的诬告行为。”王文海回忆,自己因为着手查办了当年洛阳市公安局“小金库”案件得罪了涉事民警,并因此被常年控告至今。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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