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马之争”终审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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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年7月1日
版次:A6《佛山新闻》
题目:《“双马”之争 谁是最后“黑马”?》
本报讯 (记者曾毅)大良市民关心的“家门口电影”问题,本报之前报道的“双马”之争,终于有了结果。昨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寄达天马代表手中,佛山中院维持顺德区人民法院的初审判决,认定天马影院是“唯一合法”的电影放映公司,星马影院败诉,中院在判决书最后一锤定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根据消息人士透露,目前星马影院虽然败诉,但已完成装修,设备也已进驻,“有重新放映的希望”;而天马公司代表则表示:“希望商场方顺成公司尊重法律精神,尽快让我们完成装修,让电影院尽快与市民见面。”
案件确认:星马公司违反“唯一影院”条款
佛山中院在终审判决中,确认了一条原则,即商场方顺成公司与天马公司签订的合约中,有关“以大良南国路顺峰商业广场购物中心为圆心,半径3公里范围,商场方不再提供任何为第三方开展电影业务的场地或其他商业合作的机会。”对于这一“唯一影院”的条款,中院认为顺成公司2009年7月31日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其中有“合同项目下的义务和责任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责任”。
也就是该合同有法律效力,星马公司在之后与顺成公司签订的电影放映场所约定,确实侵害了天马公司合法权益,违反了“唯一影院”的条款。
事件结果:天马公司允许星马投靠
“双马之争”一直备受顺德大良市民关注,有网友“小成子”对此案进行了评点,认为是“三输局面”:天马、星马与市民都是输方。
不过法律问题得到最终层面的解决后,相关部门停滞一时的调解工作也在今日进行,天马公司代表对记者说道:“官司虽然赢了,但最希望还是影院早日能与大良市民见面。对于星马影院已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也知道,甚至提出可以允许他们投靠天马公司,电影放映牌照发给天马公司,具体合作事宜可以谈。”
相关部门的调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胜诉方天马影院的意见非常重要,“天马公司能够允许星马投靠,死结就有望完全解开,我们也乐于看到这样的局面最终形成,因为最终受益的,还是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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