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易东 通讯员 肖飞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否规范?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课题昨日在深圳研讨。来自北京、江苏等全国7省市的文化执法人员分别介绍了各自的探索和经验。我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关于“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的课题报告,受到了与会文化部有关领导高度肯定。
本次研讨会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主办、深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承办。会议围绕文化执法如何依法行政,如何规范执法行为等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研讨。会议听取了各相关省市关于文化市场日常检查、暗访抽查、案件督办、交叉执法、突发事件等14个规范执法的课题报告。
我市文化行政执法总队关于“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的课题报告,在会上受到了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刘强的高度评价。我市介绍的这份课题报告,初步形成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提出了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意见、建议,指出要建立完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保障机制,推动合法、合理行使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这份课题报告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共鸣和兴趣。
刘强指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专业性、时间性、地域性很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担负对娱乐场所、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版物市场、音像市场、印刷业、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市场等10余个文化经营行业的监管任务,常用的专门法规近70部,加上各地还有自行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何规范,确保行政处罚行为合法、合理,成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需要解决的共同问题。因此,需要梳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众多的法规规定,合理吸收各地的成功经验与有效做法,同时充分考虑各地文化市场的差异化,找准原则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点,形成一个相对地“过罚相当”的基准制度,为文化部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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