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0月2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因为未经同意在图书上使用自己的照片,国学大师南怀瑾将中国言实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分别告上法庭,索赔金额总计35万元人民币。今天(21日)上午九点,北京朝阳法院将合并审理三起案件。不需再求名利的国学大师为何动用诉讼手段?出版社对南怀瑾的起诉有何回应?记者昨晚采访了诉讼双方。
南怀瑾起诉书中说,2005年11月、2008年5月和2011年6月,中国言实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分别出版发行了《图解南怀瑾国学精粹》、《左手李叔同右手南怀瑾》、《南怀瑾大师开释人生》三册书,书中使用了南怀瑾的照片。代理律师徐泳:
徐泳:这三家出版社出的图书在封面上,有的是在封底,或者是书的内容当中,包括页眉的位置,使用南先生的肖像,所有这些使用肯定未征得南先生的同意,南先生根本就不知道,而且他们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南怀瑾要求三家出版机构立即停止侵权、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共计35万元。徐泳说致歉含有警告意味。
徐泳:因为《新闻出版报》不是出版行业内比较权威的报纸吗?也对其他的有类似题材的出版社,有一个警告的作用吧。
中国言实出版社第一编辑部主任张越向记者坦言,他本人正是《图解南怀瑾国学精粹》这本书的责编,2009年9月接到南怀瑾的律师函后,他们很快起草了致歉信,承认出版社侵权。
张越:首先我们致歉,因为这个毕竟是过错,停止侵权行为,发出去的书我们回收、下架,不排除其他可行方式来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实际暗含的意思就是我们愿意作出经济赔偿,因为你过错了嘛。但是回应了之后,好像再没有实质性往前走了。
之所以前后经过一年多时间的交涉,双方没有达成共识,是因为对于10万的赔偿额,言实出版社感觉过于沉重,一本定价29.8元,印量5800册的图书,毛利两万元左右,言实出版社表示可以赔偿南怀瑾两万多元,但是原告方南怀瑾认为太低,双方最终选择了对簿公堂。
而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总编室主任朱军却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和原告方达成了和解。
朱军:这事已经解决了。(记者:明天不是要开庭吗?)好像已经不包括我们了。因为我们跟他委托的律师也比较熟,私下就调解了,我们有错的地方一定跟他们协商解决呗。
究竟多大的赔偿额能得到原告方的认可我们不得而知,但南怀瑾代理律师徐泳向记者提到前不久朝阳法院的另一起诉讼。在那起案件中,侵权出版社被一审判决赔偿知名主持人杨澜45万元人民币。
徐泳:前一段杨澜那个案子,法院判赔数额还是比较高的。我个人非常支持这点,只有让类似这种行为,不管是出版社还是作者,付出比较高的成本,我觉得可能对这种现象的彻底根治作用还是比较大。如果判赔比较低,无论是出版社还是背后策划的书商而言,这种现象不容易杜绝。
庭审还没有开始,实际上争议焦点已经非常明显,出版社对于未经同意使用南国谨的肖像属于侵权并无异议,也有道歉举动,只是经济赔偿数额有分歧。而随着记者采访深入却发现,双方对“名人被出书、肖像被使用”的现象都有更多思考。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曾因出版《杨澜给女人24堂幸福课》被判高额赔偿,此次又因出版《南怀瑾大师开释人生》涉诉,总编室主任朱军表示,是出版社吸取教训的时候了:
朱军:现在已经非常注意了,但虽然非常注意,我估计可能免不了。
言实出版社张越告诉记者,当初对是否使用南怀瑾的照片作为封面也曾犹豫过,但还是用了,没想到真的引起了诉讼,但他认为诉讼的意义不应该落在经济赔偿数额上。
张越:用作者肖像权你说没有求利,你能说没有一点这样的想法或者说没有相当想法?这个肯定有,这个我承认,但是书业界很多编辑、很多出版社都在这么做,包括现在还在这么做,绝对有法律意识淡漠的这个因素。我觉得如果说我们社会也好,行业也好,来关注这个事情,这应该是重点之一,不应该把所有关于南怀瑾先生肖像的事完全放在经济赔偿上。
看来,出版社法律意识淡漠是此类侵权案件的主要原因。原告代理律师徐泳说,南怀瑾打官司一方面是为了警醒一些出版社,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广大读者的利益。
徐泳:近几年来,打着南先生旗号的,要么图书内容里、要么书名上这种图书上,更严重的甚至是封面上直接使用他肖像的,这几年愈演愈烈,南先生提起这个诉讼肯定不为名也不为利,我认为他已经不需要这些了,他更多的是为广大读者负责,南先生本人是想总要有一个声音一个态度出来,以这种法律途径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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