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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两会举行第七次会谈 签署核电安全合作协议

  10月20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天津举行两会恢复协商以来的第七次会谈。双方就两岸核电安全合作议题进行了商谈,并签署了《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此外就继续推进两岸投保协议协商、加强两岸产业合作交换了意见,并讨论了两会已签协议执行情况、加强会务联系与交流合作等事宜。

  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表示,协议高度关注广大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个协议谈到了合作范围,涵盖了核电厂的基本信息,安全事件的评估,安全经验的反馈,核电安全监督的方法,核电厂的老化管理等,每项内容都关系两岸民众切身利益。

  同时,协议还致力于建设公开透明的核电利用环境。他说,“安全第一”是核电和平利用的基本原则,双方核电安全的资讯交换和经验交流,有助于提升两岸核电的预防,加强核电安全信息的透明化,提高两岸核电安全监管的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海协会与海基会还公布了《海协会与海基会关于推进两岸投保协议协商的共同意见》。两岸多位专家学者认为,这标志着两岸投保协议协商已经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虽赶不及在本次会谈签署,但双方都有意愿继续并加快最后阶段的商谈,在下一次会谈时签署协议,是两会制度化协商日益成熟和务实的表现。

  在应询回答两岸投保协议是否涉及台商人身自由和安全的问题时,郑立中表示,大陆方面一贯重视和保护台商的人身自由与安全,通过立法、行政及司法措施,切实保护台商在大陆投资经营中的合法权益。本来,一般投保协议不包括投资者人身自由与安全等内容,为回应台商关切,大陆方面已结合投保协议的特性,通过适当方式对台商人身自由和安全保护作出了安排,最大限度地展现了善意、诚意和灵活性。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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