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许琛报道:由于监护人忙于生意家务缺乏看护,发生意外的巨大风险笼罩着“小悦悦”们。有专家提议: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试行立法,追究不负责任父母的法律责任,不过有律师反对并强调:在国外,孩子是“国家财产”;在中国,孩子是“私有财产”。
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
一些网友特别是已为人母的网友善意地指出,如果曲女士看好孩子,小悦悦或许不会被车撞倒。来自广州的“豆丁麻麻DI-NO”表示:“我们做母亲的,最知道带孩子的责任重大。没有实在必须脱身的事情坚决不会离开孩子。我是第一监护人,孩子有个三长两短我是第一个脱不开干系的人。”
在广州妈妈网,一些网友的言论颇为尖锐。网友“小翠儿nan”认为,作为监护人难逃责任,甚至可以追罚他们的法律责任。
福利不健全怎学西方?
不过也有网友指出,父母大意没能看住小孩以致出事或者失踪,这种事情现实中比比皆是。“如果这样的父母要抓起来,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会有很多父母要蹲监狱,尤其是中国农村的父母,大部分都要把牢底坐穿了!”网友“小鱼儿”评论说。
读者何先生说:“说到底,还是因为中国的社会福利体制不健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可能像西方一样追究父母的责任。否则,法律显失公平,更不能令人信服。”
是否立法专家有分歧
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认为,从长远来看,追究父母责任的立法还是有待探索的,“可以考虑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先试行这样的立法。”
知名律师朱永平接受采访时却说,在国外,孩子是“国家财产”;在我国,孩子是“私有财产”。“国外对父母照看孩子的责任,规定得非常严格。比如,一旦邻居发现家长有虐待行为,报警之后,法院可能会剥脱家长的抚养权,实行隔离制度。”朱永平认为,虽然小悦悦的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还不能上升到法律层面。“没有什么比父母失去孩子的风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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