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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经医院全力抢救,小悦悦还是在今天凌晨离开了人世图CFP
驻深圳记者于明山
2岁的小悦悦先后被两辆车碾过,18名路人见死不救;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小悦悦于今天零时32分离世。人们震惊、愤怒、悲痛和失望,继而谴责、质问见死不救者。一波谴责浪潮过后,人们开始反思:换了自己是那18个人里的一个,会不会、敢不敢援手去救人?
如何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建言献策,希望完善相关法律保障,重塑公民道德规范,让愿救人的敢去救,让想讹人的不能讹。
引人瞩目的是,“小悦悦事件”再次触发“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入法”的热议。
有人提出建纪念碑警醒国人
“冷漠的佛山”“佛山的耻辱”……“小悦悦事件”后,佛山以及佛山人都备受指责,有舆论和网民更指佛山是“全国最冷血城市”。“佛山人没有这么差劲。”佛山市委副书记刘悦伦坦承,“小悦悦事件”的确给佛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抹了黑,但这是一个偶然事件,(18个路人)当然也反映出市民的素质问题和爱心的缺失,道德水平较低,但不能代表整个佛山人民的文明水平和思想境界。
“这些言辞有些偏激。”在佛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红兵看来,“小悦悦事件”只是个别现象,不能代表整个佛山,佛山的整体形象是积极向上的。佛山下一步将组织一些社会学家座谈,对此事件开展讨论和思考,看整个社会到底要弘扬什么?用怎样的方式来引导这个社会?
小悦悦被碾压后,18个路人见死不救,已不能用冷漠来形容,可以说是冷血和人性的泯灭。有大学教授、社会学者共同提出,应在事发地修建“小悦悦事件”纪念碑,警醒国人,告诫子孙后代要“知耻而后勇”。
华南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好人网创办者谈方说,修建“小悦悦事件”纪念碑,就是要呼唤每个人担当自己的责任,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做对得起良心的事情。
谴责见死不救倡导见义勇为
靠责骂是骂不出道德的。一波又一波的情绪发泄后,人们认识到,以“小悦悦事件”为切入口,开展全民族大讨论、大反思,唤醒国人良知,重建公序良俗,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近日来,有关大讨论陆续举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问题专家、教师、医生、社工和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
如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引导见义勇为、扶助弱小的风尚?如何唤起社会良知?如何倡导社会主义道德?如何强化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如何发挥主流媒体和网站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正面引导作用?广东省政法委牵头组织了以“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题的大讨论。
广东省社工委组织连续三天的大讨论,话题有点沉重。“小悦悦事件”折射出哪些深层次社会问题?我们的社会怎么可以发生这种情感和人性本能被扭曲的事?人情如此冷漠症结在哪里?如何加强社会建设,让社会正气成为社会主导价值与力量?
广东省政法委官方微博发出信息,“请停止冷漠,广东将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问计于民,您在这里的建议将可能成为广东政策法规!”据悉,这些征集的救济机制、奖惩机制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将会成为广东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有部分网民认为,政法委应该考虑如何引导公众向善,而不是引导公众搞批判,但还是有不少热心网友纷纷附言,表达心声,提出建议。
父母应该承担监护缺失责任
早在2001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就有代表建议刑法增加“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两项新罪名。2009年,湖北荆州3名大学生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溺亡,网上盛传渔民“见死不救”,再次引发社会对见死不救立法的讨论。经过“小悦悦事件”,立法惩罚见死不救又一次被提起。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认为,“见死不救”应纳入《治安处罚法》。“如果能用法律指引道德,说不定我们的道德不会倒退这么厉害。”据悉,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将对“见死不救”的行为进行可行性讨论,推动立法。
网友“不败的丁叮”说:“早几年俺就曾大声疾呼要弘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现在社会风气已经沦落到见死不救!立法是没办法的办法了,要惩罚见死不救者。”
更多的人则是对立法惩罚持谨慎甚至反对态度。法律的问题,不能用道德解决,再说法律该怎么界定“见死”和“不救”?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哲文所所长曾德雄认为,路人没有施救属于道德上应该谴责的范畴。以公权力通过立法介入道德领域,有可能会侵犯到公民私权。
广东多家网媒近日就“是否应该立法惩罚见死不救”做民调,结果显示网民大都不赞成。网民认为,路人见死不救让人心寒,但救人却不是路人的义务。该拷问的是这个社会为何会堕落到这个地步。也该谴责那些忘恩负义倒打一耙的被救者,还有糊涂乱判的法官们。
还有网友说,小悦悦的父母值得同情,但恐怕也要承担监护缺失的责任。许多国家未成年人发生事故,父母如果没有尽到监护义务,一般会被追究“疏于照顾”的法律责任,但中国这方面的法律存在很大的空白,这也是法律需要深刻检讨的。
建议立法保护见义勇为的人
重建社会道德伦理,重拾丢失的良知和人性,不是靠立法就能解决的。只有在全社会树立公平正义的精神,完善相关法律,让人敢去救人,更多的人就会去救。不少专家和网民都表示出这样的见解。
谈方认为,有必要用立法来惩罚见死不救,但当务之急不是立法,而是要守法和执法。彭宇案等类似案件都可以看出司法不公正的影子,其传递出的信号是致命的。当做好人不但没有得到法律的保障,反而会惹祸上身时,富有爱心和同情心的人因此害怕被“讹上”,敢做好事的人就会变少。我国现有法律中,本来就有诽谤罪、诬告陷害罪等条款。要对恶人追究相关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使其不敢再诬陷、敲诈好人,做好人的风险也就变小了。
有网友的话很实在:“救人,我要的不是奖励,而是安全,没奖励我接受,但救人还要赔偿巨款,这一点打死都不接受,这样的蠢事谁爱干谁去干。”
深圳大学教授赵明昕的话很到位。要立法惩罚见死不救者,更要立法保护见义勇为者。法律明确,风险合理分摊,以及强大的民间组织支撑等等,让助人者没有后顾之忧,此时助人才能为乐。
避免助人者成被告,深圳、上海等地已经有所行动。据悉,深圳市法制办已将《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列入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目前正在调研起草该条例,主要内容是助人行为社会鼓励制度、助人者受帮助制度、助人行为免责制度和助人行为免予起诉制度。
另据报道,《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建议稿)将于10月底前完成。条例将会明确表彰、奖励标准;明确医院对见义勇为者的受伤、抢救、垫资义务;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障机制,明确见义勇为者的就业、住房、入学、晋级、入沪的优先权;明确见义勇为者的职业保障权等。
(本报广州今日电)
【焦点关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小悦悦事件”
尽管医院全力抢救,小悦悦还是走了。
前天上午,小悦悦出现神经源性肺水肿,加重了呼吸衰竭;因脑干中枢性功能衰竭。11时43分心跳骤停,经40多分钟抢救才复苏成功,其后生命体征仍十分不稳定。
前天下午开始,小悦悦出现少尿情况,说明肾功能开始出现损害,此项对脑功能恢复有致命影响,已开始行床边血滤(人工肾)治疗;其他重要脏器也开始出现功能减退或障碍:包括神经源性肠麻痹导致肠胃功能障碍、凝血功能障碍、免疫功能障碍以及内分泌功能失调等。
悦悦伤情每况愈下,昨天零时许,院方下了病危通知书。悦悦的父亲在“病危通知书”上签了字。
昨天上午,小悦悦的心脏突然出现减慢状况。11时40分,院方宣布,经抢救再次将小悦悦从死亡线上拉回。
今天零时32分,小悦悦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今天凌晨3时多,小悦悦的父母处理完女儿的遗体,从医院回到宾馆。已经得到消息在宾馆守候的记者们看到,小悦悦的父亲王持昌看上去神情麻木,双眼红肿。此后,王持昌出去再回来两三次,小悦悦的母亲则一直没有再露面。每次进出宾馆,可能怕面对记者,王持昌都特意从侧门走。
本报记者连线在现场的《南方都市报》记者张昊,张昊说,与小悦悦的母亲相比,父亲比较平静,但有时会突然抱头痛哭。在这个时候,记者们也不想去打扰这个悲伤的父亲,所有的人都没有上前询问。
上午10时许,在现场的记者们看到小悦悦的父母一行坐上一辆车离开了宾馆,当中包括小悦悦的爷爷和几个亲友,爷爷手里抱着一堆衣服,他们可能要去办一些事。小悦悦的爷爷前两天时常透过ICU病房的窗帘,看着躺在病床上等待救治的小孙女,他说:“只要她还在那张床上,我就放心了。”
据悉,10月18日广东佛山南海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调查此案,并表示将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小悦悦事件”的肇事者。佛山市检察机关昨天表示,将根据办案进程及时向媒体公布查办进展。
本报记者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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