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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安检仪辐射:鸡同鸭讲的无证与无害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1日16:05  国际在线 微博

  最近,深圳、上海、北京等多个城市地铁站X射线安检仪相继被媒体曝出没有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引起了公众的普遍恐慌。环境保护部日前回应:符合辐射安全指标的地铁安检设备,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对环境和附近经过的公众造成身体伤害。(10月21日《新京报》)

  地铁安检仪辐射问题,之所以引起公众普遍关注,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一些安检仪的生产厂家和使用单位没有辐射安全许可证。而根据环保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在国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显然,这是一个再明显不过的违规行为。按理说,该办法是环保部推出的,环保部门理当严格遵守和落实;可是,对于安检仪带来的辐射隐忧,各地环保部门却似乎根本不以为然。

  到目前为止,对于没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地铁安检仪,没有看到一个地方的环保部门开出罚单;如今,甚至环保部也出来“辟谣”: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对环境和附近经过的公众造成身体伤害。且不说所谓“正常使用”在缺乏严格监管的情况下毫无保证——“正常使用”的电梯还能突然逆行造成伤亡呢;关键是,既然安检仪确有辐射产生,就不可能对公众身体毫无伤害,区别只在于伤害的大小以及是否会直接致病,一味否认伤害存在既不科学也不负责。

  其实,环保部不是辐射方面的专业部门,无需回答“地铁安检仪对人体究竟有没有伤害”的专业问题,事实上也没人问环保部这个问题;大家质问环保部门的是:这些地铁安检仪究竟有没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如果没有的话,是合法还是违法?环保部门应该王顾左右而言他地替违法者辩解,还是立即行使执法者的权力、履行执法者的义务?——谁都看得出来,无证和无害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环保部门的职责所系本是前者,可现在却忙着回答后者。

  甭管地铁安检仪辐射究竟有多大,是否足以对公众健康形成潜在隐患,环保部自己制定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早就明确规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换言之,那些没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地铁安检仪必须被禁止,此外并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身为执法者,环保部门除了去“禁止”没有许可证的地铁安检仪运行,哪有权力反过来替这些无证地铁安检仪的辐射安全性打包票呢?

  在地铁安检仪辐射问题上,公众除了质疑辐射安全,其实更是在质疑环保部门为何长期对这些违法行为视若无睹?现在,公众在质问环保部门为何不管,环保部门却在给公众讲这个无害,如此驴头不对马嘴,公众只好先请环保部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给废除了。否则,只要这个法规还有效,环保部门就应该为这些无证安检仪的大量存在承担责任,并为此造成的公众不安出面道歉。(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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