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是一种常见的犯罪形式,但近期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呈现出更加隐蔽、技术含量更高的特点。随着科技的发展,现代通讯设备也成为作案工具,手机、电脑等现代通讯工具的运用方便了涉案人员的联系、纠集,他们或直接指定交接钱财的时间地点或要求直接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便更隐蔽地将他人的钱财据为己有。这种方式给案件侦破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从加害人的角度看这些案件可以发现,作案者之所以会如此嚣张,主要是因为其自身缺乏法制意识,主观上认为其不会触犯法律,而仅仅是一种“谋生”或者报复的手段,却不知这样的行为为法律所不容。从被害人角度来看,一些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有的为破财消灾,也有的害怕以后报复,不想或者不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因此有的不法分子才会胆大妄为,多次反复作案。
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因种种原因另一部分人却相对还比较贫困。其中一些人由于不能正确对待这种社会现象,便产生了心理失衡,于是他们就铤而走险。
要遏制此类犯罪,最根本的还是要加快经济发展,扩大就业门路,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特别是要拓宽就业渠道,解决青壮年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使之安居乐业,这样犯罪率才有可能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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