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实施第三批派驻机构实现市政府部门全覆盖
●苏志佳强调各派驻单位党委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
本报讯 (记者林洪浩 通讯员穗纪宣)昨日上午,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全市第三批派驻机构工作会议,宣布市经贸委、市司法局等24个单位派驻纪检组长组长、副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任命决定。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察局共分三批对44个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实施第三批派驻后,派驻工作在市政府部门实现了全覆盖。会上,第一、二、三批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党委、派驻机构代表作了发言。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市纪委监察局从开始实施第一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起,一系列相应的制度就相应建立实施并不断完善。2006年,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联合制定《关于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市纪委监察局还先后制定下发了派驻机构业务、干部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了市纪委副书记联系派驻机构、每月工作情况通报、每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以及驻在部门党委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等“五个一”的工作制度,加强派驻机构的管理,保障派驻机构职责的履行。5年来,各派驻机构把握工作重点,准确定位,坚持把监督工作融入到驻在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政班子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2007年以来,派驻机构共收到群众信访件6829件(次),其中立案66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认真加以解决,较好实现了所在部门业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不误、两促进”。
苏志佳在会上强调,派驻纪检组长同时又兼任驻在部门的纪委书记,这是广州市派驻工作的特点。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这个制度设置较好地解决了“两张皮”的问题,避免了工作的重复。日前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张广宁一行到市纪委监察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在充分肯定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工作成效的同时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如何加强监管,解决有的公务员不作为的问题;二是如何发挥各派驻纪检组职能作用的问题。这是各派驻纪检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目前实施第三批派驻后,派驻工作在市政府部门实现了全覆盖,监督部门更多、工作领域更宽、任务要求也更高。各派驻纪检组要准确定位,认真总结经验,把握工作特点和规律,正确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努力创新,走出一条加强效能监察、发挥职能作用的新路子。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接受领导和依靠支持的关系;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履行职责和科学定位的关系;三是要正确处理好组织协调和各负其责的关系。
苏志佳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派驻机构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各派驻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事项,驻在部门必须提前告知派驻机构,并听取建议和意见;支持派驻机构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搞好与驻在部门业务处室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组织反腐倡廉日常工作;要着眼于加强监督,从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出发,进一步加大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路子新方法。接下来,市纪委还将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制度,研究建立派驻机构考核激励评价办法,加强内部约束管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