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阳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判决,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的一起“民告官”、“官告官”的侵权案,判决新乡市牧野区民政局败诉。这起长达14年的李福金“红帽子”案件,终于划上句号。(《经济参考报》10月24日)
一起是非很明显的官司,却让公民李福金打了十余场诉讼,打了14年官司,付出了几乎倾家荡产的代价。官刁到何种程度,出乎我们的想象。新乡市牧野区民政局与地方政府为掠夺李福金新乡电工厂,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极为阴险毒辣——
第一招是用行政命令掠夺公民财产。李福金上世纪八十年代将郊西电工厂挂靠到新乡市牧野区民政局名下,更名为“新乡市福利电工厂”,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登记为“集体经济”。这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但这种戴“红帽子”的做法并不能改变企业的产权性质。然而,当企业效益向好时,新乡市牧野区民政局连发三个文件,剥夺李福金管理权、财权、人权,免除了李福金的厂长职务,取消了他的法人代表资格。
第二招用行政手段对抗司法判决。历经几年诉讼,河南省高院撤销新乡市牧野区民政局的三个文件,但是,新乡市牧野区民政局却指令电工厂重新选举厂长,且不让李福金参加。李福金拿着省高院判决居然连门都进不了。
第三招是动用地方司法迫害公民。报道称“牧野区区委、公、检、法联手阻挠河南省高院判决执行,也导致李福金逃亡外地”,直到他上访“引起了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批示”。
第四招是动用消极不作为对抗上级政府命令。即便是省、市调查组有明确调查结论,但李福金仍然无法获得对电工厂的控制。工商局更是拖着不给变更企业性质,李福金被迫起诉工商局,官司一打就是四场,又是好几年时间……
人生有几个14年!公民李福金在维护合法财产权的道路上居然奔走了14年。当地政府与民争利的手段可谓骇人听闻,官刁到如此程度,值得所有人反思和警惕。当地极尽所能打压公民李福金,且公然多次违背和对抗司法判决和上级政府的命令,却至今不见有人被“问责”,这让公众情何以堪?
(杨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