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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反恐决定草案
据新华社电 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
草案还规定,由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认定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名单,由公安部公布。公安部门公布恐怖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时,应当同时决定对涉及有关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予以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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