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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法院 实行律师调解法院确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3日08:06  法制日报 微博

  ?? 本报讯 记者张庆申 通讯员于常文戎燕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近日与青岛市律师协会签署备忘录,建立了“律协调解法院确认”的诉前长效合作机制,并对当事人实行全额免费。

  市南法院院长崔巍表示,今后,经青岛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调解达成的非诉讼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市南法院提出司法申请。除了非民事案件、市南区辖区外、违反法律法规等8种情形的调解协议,市南法院一般都会在15日内进行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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