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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难者最低可获赔34万余元

  贵州消息 据贵州商报报道:3日,贵州福泉市马场坪“11·1”爆炸事故中8名遇难者有3人获赔偿,赔偿金额最低34.88万元。

  3日中午12时,太平洋财产保险“11·1”爆炸事故赔款兑现交接仪式在福泉市政府举行。据了解,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福泉市永远发展运输公司委托,所属的贵JA1528和贵JA5551号车分别在太保产险黔南中心支公司投保了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赔偿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项下赔款200万元。

  由于被保险人涉嫌事故已被警方控制,太保产险黔南中心支公司受被保险人委托,该保险公司将赔款兑现交接给福泉市政府。

  据福泉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仕雄介绍,这笔赔款将用于事故中的遇难者、灾民的赔付和救济方面。张仕雄透露,8名死者中,已有3人获得赔偿,其中最低赔偿者孙立德获得34.88万元赔偿。最高赔偿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尚未作最后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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