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包亦明陈道胜
今年24岁的吴某是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人。2010年1月8日,吴某因为工资分成问题,在黄龙双岙村的服装加工厂将工友汪某砍伤后逃跑。汪某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吴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上网追逃。
“清网行动”开展以来,黄龙派出所民警金佰亲多次向吴某的家属发函阐明投案自首的政策,但一直杳无音信。金佰亲便委托当地派出所的章警官到吴某家走访。章警官回复他上门劝投也没获得吴某的线索,但他从吴某家中墙壁上看到一本印有山东风土人情的2011年挂历。“江西人怎么挂山东的挂历?”这使章警官感到奇怪。
根据章警官提供的这一线索,金佰亲推测吴某可能藏在山东,于是赶到江西浮梁县洪源派出所,在当地民警的配合下,找到吴某村中的村干部,询问吴某是否有亲戚在山东。村干部告诉金佰亲,吴某的叔叔好像在山东那一带打工,很长时间都没有回来。
随后,金佰亲来到吴某的家,对吴某的父亲说,你儿子在温州犯了案,逃不是办法,就是躲在山东或者别的地方,也会被找到。再说你儿子这种案子判下来也没有几年,如果投案自首还可以争取宽大处理。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吴某的藏身之处,抓吴某并非难事,如果抓到了,吴某就没有投案自首的从轻情节,而且还会害了吴某的叔叔。面对金佰亲情理并重的劝说,吴某的父亲表示,愿意带民警去山东威海找吴某。
最终,在山东省文登市,吴某的父亲将儿子吴某送到陪同前来的民警面前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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