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郭晓龙以租房为名进行踩点,当其发现房屋内无人且桌子上放置一台笔记本电脑时,郭晓龙用脚踢开屋门进入室内,就在他将笔记本电脑连线拔掉,正往电脑包内装放时,被回家取东西的房主陈博峰当场控制,扭送至公安机关。
趁房间无人,用脚踢开房门,还没来得及将失主的笔记本电脑偷走,就被抓个现行,这在以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只要入户盗窃就可构成盗窃罪,不再受盗窃数额、次数的限制。据此,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对涉嫌盗窃犯罪的嫌疑人郭晓龙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史安祥 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