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炜华 记者刘建 花一万多元购买的宠物犬,在喂食某种狗粮一年后罹患严重黄疸及肝损伤,回天乏术终被执行安乐死。犬主董小姐认为是狗粮惹的祸,要求销售商陶先生赔偿损失遭拒,便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宠物犬死因不明,我国目前亦未制定相应的宠物饲料标准,故无法支持董小姐的诉请。
2005年4月,董小姐以1.2万元的价格购买金色拉布拉多宠物幼犬一只。2008年年初,董小姐经人介绍,开始给自家的小狗喂食陶先生经销的某品牌幼犬羊饭狗食。然而,2009年年初董小姐爱犬开始出现小便发黄、无食欲并逐渐消瘦的情形,她赶忙带狗狗就医。据化验检查,狗狗罹患严重黄疸及肝损伤,不久便病情恶化,陷入严重昏迷,经董小姐同意后,对狗狗实施安乐死。随后,董小姐提供狗粮样本,委托上海市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黄曲霉毒素BI含量为74.1ug/kg。
杨浦区法院认为,董小姐爱犬死亡后未做尸检,死亡原因难以确定。鉴定报告中既无狗粮型号规格又无商标,更无法证明检验样本来源自陶先生经销的狗粮。而且检验报告仅客观描述了黄曲霉毒素BI的含量,由于我国目前未制定相应的宠物饲料标准,凭检验数据也不能确定狗粮黄曲霉毒素超标的事实。因此,法院对董小姐提出的诉讼请求难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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