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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巨资装修的商铺咋会“廉租”他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1日01:51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朱永华

  新闻背景:陕西省延安市政府从2006年3月起,对延安火车站站前广场进行扩建,项目批准概算为2.5亿元以上。建成后的广场商铺承租给一公司时,月租仅为3元/平方米。与周边其他商铺150元至200元/平方米的月租相比,相差50倍以上(据11月14日《人民日报》)。

  网友朱永华:据报道,广场总造价超出概算近2000万元,形成了巨大的资金缺口。这就更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了,在巨大的资金漏洞还有待填补时,地方政府何以做这样的赔本买卖,将本该赚取的收入拱手送给一家公司?这样收取费用,别说不知何年何月能收回投资,恐怕连利息都不够,而能够以这么优惠的价格,从政府手里拿到商铺的租赁权,想必这家公司要么有很深的“背景”,要么就是有权力人物参与其中,如果真是这样,无疑是明目张胆的“权力自肥”或是“权力分赃”。

  政府花大价钱装修广场以推动地方商业的发展,初衷良好,但是以如此低的价格全部租给一家公司,再由这一家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个体商户转租,既违背市场规律,又造成了严重的不公平。也许笔者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明白延安市政府的真正用意,或许当地政府有更长远或深奥的行政策略,但不管怎么样,都应当给市民和公众一个更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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