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燕珍 雷振红 孙麒燕
【广州海珠】全程同步监督主要突出三个方面:一是监督办案是否超时超期;二是监督讯问(询问)是否文明规范,对不文明、不规范的审讯行为及时纠正;三是监督是否单人审讯,确保审讯人员不少于两人。
一起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日前被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带回院里接受审讯。到院后,办案人员首先填写两份通知书,写明审讯开始时间、审讯室房号、现场负责人、审讯人员及犯罪嫌疑人姓名。一份送达技术科,一份送达检务督察室。
自2010年5月以来,每带回一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就首先填写并送达两份通知书,已成为海珠区检察院自侦部门的惯例。送达技术科的《录音录像通知书》要求其派员对审讯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送达检务督察室的《监督讯问(询问)通知书》则要求其派员对审讯活动进行同步监督。
“我院从2010年5月起坚持实施全程同步监督制度,不仅实现了办案零投诉,而且办案数不降反升。”海珠区检察院检察长蔡世葵说。
在同步录音录像基础上引入第三方监督
早在2005年,海珠区检察院就开始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讯问(询问)工作中推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但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人员只负责录制工作,并不实时跟进审讯全过程,难以及时发现审讯中出现的不文明现象,更不会进行有效制止。
此外,海珠区检察院每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数约为60件,立案数和要案数均位居广东省基层院前列。繁重的办案任务给为数不多的侦查人员带来了较大的工作负荷和心理压力,容易产生急躁情绪,引发不规范、不文明的办案风险。
为此,海珠区检察院在推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基础上,在广州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由检务督察部门对该院办案区的审讯(询问)活动进行全程同步监督。
为全程同步监督做好软、硬件准备
海珠区检察院专门划拨了一间20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同步监督审讯(询问)活动的场所,并挂了“纪检监控室”的门牌,办案期间,除监督人员外其他人不得入内。
为避免相互干扰,整个房间划分成4个相对独立的工作间,每个工作间配备了同步监督所需的电脑、耳机等设备。每台电脑装都安有监控操作系统,可以对审讯区域的监控摄像作360度调整和伸缩收放,通过画面切换可同时对办案区的8个审讯室、1个询问室实施同步监督。
做好硬件准备之后,为使全程同步监督工作更加有章可循,该院组织检务督察室、反贪局、反渎局、技术科等有关部门干警经过深入调研,制定了《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审讯(询问)活动同步监督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全程同步监督审讯(询问)活动工作的意义、主体、对象、内容、形式、程序及责任追究等事项作了详细规定,确保全程同步监督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全程同步监督突出三个方面
该院纪检组组长庄朝霞介绍:“全程同步监督主要突出三个方面:一是监督办案是否超时超期,立案前询问不得超过12小时,立案后传唤不得超过12小时;二是监督讯问(询问)是否文明规范,对不文明、不规范的审讯行为要及时纠正;三是监督是否单人审讯,确保审讯人员不少于两人。”
监督人员对立案前的询问和立案后的传唤时间即将届满的,要及时提醒办案部门;对超过12小时仍在继续讯问(询问)的,或者发现有审讯人员少于两人、审讯言行不文明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向办案部门现场负责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向办案部门发出书面《督察建议书》或者层报检察长责令其整改等措施,促其整改到位,确保监督不走过场,整改不流于形式。
对于违反规定,出现不文明审讯等言行,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口头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有关情况记入执法档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年度考核不称职;构成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
结束监督时,监督人员要将全程同步监督中形成的《监督讯问(询问)通知书》、《监督记录》、《督察建议书》、办案部门整改落实进展及反馈情况等资料,按照一案一档进行立卷装订,建立同步监督档案。
真正做到“一对一”全程同步
海珠区检察院在全院非自侦部门干警中聘请9名素质高、品德好、责任心强的干警作为特约纪检监察员并建立人员库,兼职完成同步监督工作,以确保监督真正做到“一对一”全程同步进行。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唐润清介绍:“特约纪检监察员的候选人一般为自我推荐或民主推荐,检务督察部门负责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者上报党组会决定正式人选。”
该院检务督察部门定期与反贪、反渎部门召开联席座谈会议,将监督中发现、收集和整理的不文明言行、违规办案等问题和隐患通报反馈,切实做到一案一提醒,一月一通报,努力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深化全程同步监督的成效。
监督促干警素质、技能双提高
全程同步监督机制对自侦部门干警的素质、技能同样提出了新的要求。
海珠区检察院制订了《关于转变自侦部门侦查方式的若干规定》,促使干警改善办案作风,提高业务素质,转变侦查模式,全面提升整体素质。
围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的工作主线,该院开展了海检讲坛、学习沙龙等活动,为干警提供多元化学习平台;以“职务犯罪侦查中的审讯策略”为主题,邀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为干警讲授审讯策略;鼓励干警开展调研,探讨“十二小时”审讯的相关问题,提高干警审讯的针对性和策略性。“现在,干警们已经适应了内部监督,侦查模式也发生了巨大改变。”反渎局局长董延明说。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海珠区检察院累计同步监督职务犯罪案件84件,监督讯问(询问)办案对象137人,监督时长2305小时,向办案部门发出《督察建议书》11份。由于执法监督效果显著,此项措施被广州市检察院评为2010年“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十佳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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