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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介绍买赃车 分文未得也涉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1日01:51  正义网-检察日报

  肖贵林

  帮朋友介绍购买偷来的摩托车,以为自己没得好处不会“有事”,结果还是涉罪了。11月16日,江西省贵溪市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江永泉提起公诉。

  去年5月初的一天,江永泉的朋友江胜发(已被判刑)找到他,问哪里能买到便宜的摩托车,江永泉便联系到在贵溪市区开摩托维修店的陈建永(已被起诉)。得知陈建永有“货”后,江永泉便带江胜发来到贵溪市区一教堂边,叫陈建永骑摩托车过来交易,最终江永泉促成江胜发以2400元的价钱买下了陈建永的摩托车。后来,江胜发骑着低价买来的摩托车回村“炫耀”时,被村民举报。经查,该摩托车系外地人黄某被盗的车辆,案发后已被黄某领回。经价格鉴定,该涉案摩托车价格为4770元。几天后,江永泉还介绍其朋友吴锦旗(已被判刑)从陈建永处购买了另一辆偷来的摩托车。(肖贵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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