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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留学纠纷案追回中介费

  本报讯 (记者全杰 通讯员周翔、蒋明亮)11月4日,越秀工商分局收到一封群众表扬信,感谢越秀工商分局12315中心、企管科和大塘工商所人员成功调解一宗留学中介纠纷。

  今年10月,越秀分局接市局转来的一宗消费申诉案件,反映某消费者于5月19日与某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了合约,缴纳中介费,由该中介负责为其儿子办理申请到美国高中读书的所有手续。(详见本报今年8月12日AII3版《漫长留美路惊变“一日游”》报道)在经过面试、签证等手续后,申诉人的儿子到达美国准备办理入学手续,但被告知学校注册日期已过,被迫遣返回国。为此,申诉人多次与中介公司交涉,要求退款,但是得不到解决。

  越秀工商分局经过调解,最终促使中介公司退回留学中介服务费21440元及申诉者交通费用18560元,合计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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