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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局公告

  广州市规划局关于事权分工调整的公告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机构改革要求和“三定”方案,建立更加统一、科学、高效的规划管理体制,引领城市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广州市规划局决定于2011年11月2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规划管理事权分工方案。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全市整体发展和全局性的城乡规划编制和研究、各类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制定、规划管理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方面仅负责较复杂、标志性的重点公共建筑工程和重点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的规划许可审批工作。其余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核发等行政许可及审批,以及乡村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和验收管理等工作均由相应的规划分局办理(详见事权分工列表)。相应的案件原市规划局服务窗口和各分局服务窗口均可受理。

  具体事宜可到市规划局和各规划分局服务窗口进行咨询或致电了解情况,也可登录广州市规划局官方网站“规划在线”(www.upo.gov.cn)查询相关事宜。

  市规划局和各规划分局服务窗口地址和业务咨询电话表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规划审批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违法建设定性

  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市规划局事权范围

  1、较复杂标志性的国家、省、市的重点公共建筑工程;

  2、全市范围内的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市政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其他线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跨行政区建设工程;

  4、市局认为需要由市局核发“一书两证”的其他建设工程。

  1、市局审批的跨行政区的建设工程;

  2、市局认为需要由市局进行规划验收或者违法建设定性的其他建设工程。

  无

  各规划分局事权范围

  负责所在行政辖区内除市局规划事权范围以外的“一书三证”的核发及违法建设定性。

  负责所在行政辖区内全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和规划验收。

  单位

  市规划局

  越秀分局

  海珠分局

  荔湾分局

  天河分局

  白云分局

  黄埔分局

  花都分局

  番禺分局

  南沙分局

  萝岗分局

  服务窗口地址

  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越秀区农林下路7号7楼

  海珠区宝岗大道杏坛大街28号

  荔湾区逢源路128号区政务中心四楼

  天河区龙口西路龙腾街8号二楼对外办事大厅

  白云区机场路561号二楼220窗口

  黄埔区大沙东路260号丰乐大厦5楼

  花都区新华街云山大道71号一楼

  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

  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E区2楼27号窗

  萝岗区萝岗街香雪三路3号3楼

  业务咨询电话

  38920509

  87602685

  34373380

  81006325

  87508099

  86055610

  32398070

  36804530

  84690912

  39914025

  82113382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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