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婆洞水库捞鱼生纠纷
![]() |
水库位于云山景区内属私人承包 市民捞鱼时被村民折断渔网
文/ 记者黎亮图/记者曹景荣
白云山麓的黄婆洞水库,虽然“身”在白云山风景区内,却是由江夏村和陈田村共管,并承包给村民经营。对此,很多市民不知情,最近引起了一场纠纷。
最近,有市民在网上发帖《黄婆洞水库竟然是私人财产?》,帖子说,11月13日上午,我全家包括4岁大的孩子去白云山郊游,目的地是黄婆洞水库。他们从西门买票进山。走到水库下面后。这位市民的先生和孩子就拿着蝴蝶网去水边捞山坑鱼玩。但仅过了十分钟左右,“有个男子,不知道从哪里杀出来,把孩子捞鱼的网抢去并折断,他自称是黄婆洞水库的承包人,指责我们偷鱼,声称要罚款1000元。”
警察到场后,进行了耐心调解,这位市民才得以脱身。这位市民质疑:“既然是私人财产,不属于白云山,为什么还要将其纳入白云山景区范围?为什么在各种公示的园区游览图中都把黄婆洞水库包括在内呢?”
记者昨天来到白云山,发现在水库堤坝上和水库一角都有提示牌,上面写明:“水库水深,严禁游水、捕捞、偷钓鱼”落款是“江夏、陈田村委示2010年3月3日”。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工作人员说,黄婆洞水库的确是属江夏村和陈田村所有,白云山对其没有管辖权。
对此,有市民建议,白云山方面既然对水库无管辖权也无决定权,那至少应该在上山门口处标识清楚,说明水库的归属,以免游客“被小偷”。
广东增法律师事务所刘华律师表示,承包人如果承包了水库,并已竖立提示牌提醒,当有人在水库钓鱼捕捞时,承包人有权上前制止。但折断对方渔网、用石块恐吓等做法,都是不对的。而且,承包人不是行政机关,没有罚款的权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