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再次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 (记者余琴 通讯员刘明)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交警近日再次开展专项行动,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共检查校车695宗,其中无校车许可证19宗,超载7宗,其他违法17宗。
运学生中巴未贴校车标识
本月18日上午7时许,记者随交警前往深南路与上步路交界路口,查车民警拦下一辆黄色大巴。交警上车清点人数,核载48人的校车坐了47人,并无超载,但该车司机却无法出示校车驾驶人证。司机解释,他的校车驾驶人证到期了,学校统一拿去车管所换证。
记者留意到,这辆校车属于罗湖育龙学校的,这所学校屡次在交警的校车专项检查行动中被查出问题。如在9月1日被查获超载、9月22日则被查出校车司机酒后驾驶。现场,交警暂扣司机证件做进一步调查。
8时左右,红荔路的查车民警查获一辆蓝色中巴,车身并未见校车“爱心”标示,车上搭乘了十余名学生。经查,这辆中巴是接送学童到罗湖口岸过关上学的。民警告诉司机,这类非专用校车应贴上校车“爱心”标识。
设置整治点逾50个
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交警一向重视对校车的管理工作,每学期开学前,都与教育部门联合对全市的4000多辆校车开展安全大排查,对车况、校车资质等进行检查,并在开学期间开展集中整治。日常安排方面,有交警护校岗,执勤民警在校园周边、校车行经路段加强巡逻管理工作。
此次整治行动,交警局在全市各辖区学校路段和主要道路设置整治点50余个,重点检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检查校车驾驶人是否持有《校车驾驶人证》,严厉查处校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拼装、超载、超速、不按规定投保、未喷涂放大牌号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校车交通违法一经查处,一律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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