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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建在先,道路规划在后,却因规划路两次穿房过,新房成了村里最破的房子。在坪山新区龙背居民小组,或许没有人家的房子比居民邹福娣家的更有“运气”了。
1988年,邹福娣开始建房,由于道路红线与房子重合,建了两层被迫停工。此后22年,邹福娣的房不能继续建,也不曾装修,一直等待解决方案。
2009年,邹福娣获得机会在原址旁重建房子,随后又一条规划路出台,又穿过她的房址,建房梦再次破灭。本月初,向多个部门反映无果后,她决定冒险在旧房上违规加建。
房子建在道路规划之前
从坪山办事处东纵路拐到新生路上,可以看到一栋楼房斜斜地立在路中间,马路到此好似遇到了肠梗阻,一下子变窄。这栋楼房高两层,外墙全是黄土,和周围的新房子十分不相称,这里面就住着邹福娣一家十口人。
邹福娣今年63岁,1988年,龙背村在此给她批了一块地,当时尚年轻的她和老公用做生意积攒的钱开始盖房子,“当时四周还没有别人的房子,全是荒草和田地。”邹福娣介绍,她家的房子占地为132平方米,旁边还有将近70平方米的田地,共200平方米土地。到1989年时,房子已经建了2层,本来打算继续往上建,三楼的立柱都已经留了出来。但是,一条市政道路的出路令她的计划暂停了。按照道路红线规划,邹福娣家的房子有一半正好和新生路重合,于是建房被叫停。
去年7月,南都记者曾经找到80岁的曾观水,他在上世纪70年代为龙背村村长。据曾观水回忆,当时道路规划确实来得晚,邹福娣的房子建了一半之后就被叫停了。
一度拿到牌照却又作废
2009年4月22日,邹福娣的建房梦曾经一度伸手可及,她用1 .6万元申请到两块土地的施工牌照,因为经济困难,一直未及时兴建,这个机会又错过了。2009年6月30日,坪山新区挂牌成立。邹福娣介绍,去年年底她从坪山社区得知,坪山新区国土规划局规划了另外一条路,与目前的新生路相垂直,正好又一次穿过了她家的房子。
坪山社区工作站在2011年3月22日呈给坪山新区纪检监察局的一份请示显示,2009年初,邹福娣以原上世纪90年代初村小组分配的两块宅基地(每块占地100平方米)申请的“一户一栋”获坪山办事处审批通过,且缴费领回了两份施工通知书,一直未动工兴建,后新区重新审核“一户一栋”资格,发现邹福娣申请建房的两块宅基地占用了新区最新的规划路,新区未予批准下发复工通知书。邹福娣的建房计划就这样又被搁置了。
先后两次受到规划道路影响之后,目前,邹福娣面临的方案是,在房子边上不影响道路的地方,可以批75平方米土地。原有的200平方米土地只能缩水为75平方米。对此,邹福娣完全不能接受,“我这里是黄金之地,有200平方米,被占用了125平方米,什么时候给?给在哪里?”
“等了22年,又等到了一条规划路。”邹福娣的二儿子曾亮星无奈地表示。
房子刚开始建时,虽然只有两层,但邹福娣和老公以及3个年纪尚小的儿子,一家五口住在一起并不是大问题。如今,3个儿子都已长大成人,先后娶妻生子,每个儿子都是一家三口,最大的孙子已经上小学四年级,最小的孙女也已经2岁,在邹福娣的先生几年前去世之后,如今这一家十口人仍挤居在原先的房子里。邹福娣介绍,由于年月太长,一楼地势偏低,下雨时经常漏水。二儿子曾亮星称,一家十口人平时都挤住在二楼,大哥的孩子已经10岁了,还要跟父母一起睡,在洗手间“早上刷牙要排队,晚上洗脚要排队,上个厕所也要排队”。
停工22年后无奈选择“违建”
眼看没有可以接受的方案,在苦苦等待22年之后,11月5日,邹福娣请来5名工人,决定在房子上面继续加建,“准备再建两层,总共四层,3个儿子一人一层。”
11月16日,南都记者看到,房子外面罩着塑料网,一侧挂着“龙岗区坪山街道原村民非商品住宅施工通知书”,门前的地上堆着石子和沙子,有工人正在把这些运到楼上,3楼的墙体已经建好,几名工人正在4楼继续搭建。
当日上午10时许,有坪山办事处土地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上门,希望邹福娣的房子能够停工,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房子已经建了20多年了,现在上面还要加建,房子是否能够承受这个重量,希望居民注意安全。
63岁的老太太不愿与对方解释,只是述说着自己的遭遇:多次到坪山新区去反映情况,次数多了,对方都不让进大门,一次在新区管委会门口被拦住不让进,还有一次在新区管委会过了一晚上,但是没人回应这个事,现在全是失望。
对于房子的安全问题,邹福娣的儿子表示,此前曾专门找人来查看过,建两层就没有问题,只是楼上两层用的砖必须是比较轻的。
■部门回应
坪山办事处拆迁办:
原址再建已不可能
坪山办事处拆迁办主任吴小聪回应称,邹福娣本人是符合资格建房的,但是由于申请的用地违反规划,所以没法让其继续建房。此前由专业的评估公司对邹福娣家的房子进行评估,价值约100多万元,如果对方答应,就可以纳入拆迁范围。拆了之后有两户指标,她可以在原地址旁边建房。但去年年底又有一条新规划路公布,其与邹福娣家的房子从另外一个角度重合,所以其房子在原址不可能再建了,目前只能在旁边划出75平方米。
坪山办事处坪山社区:
再找地方确实很难
坪山社区书记戴建辉称,邹福娣的房子符合“一户一栋”的要求,但是由于位置和新规划的道路冲突,属于市政道路,所以发不了牌照。按照道路规划,她目前的200平方米建筑里有125平方米受影响,而剩下的75平方米不受影响,此前建议由坪山新区发牌照,由其在75平方米的土地上建房子。如果先建成了75平方米的房子,再由社区和居民小组找地方,但是按照坪山新区的发展,地方确实难找,除非居民小组有地方。
规划国土委坪山分局:
拆迁要损失小部分人利益
规划国土委坪山分局信访办孙科长称,按照龙岗2007年公布的法定图则,邹福娣的住宅建在公路上,办事处曾提出估算100多万,目前能够给出的方案是,邹福娣同意拆迁赔偿后,监察大队发复工牌,将目前的房子拆迁,在原地址的旁边建75平方米,具体的建筑面积要按照法定图则来修建。至于200平方米变成75平方米,拆迁要损失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也是为了城市规划着想。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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