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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闽建立异地消费投诉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1日08:21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沈靓 实习生 许诗雨

  上海市消费者在武夷山景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直接向当地消委会投诉;如因行程等原因无法及时投诉,可在返程后向市消保委投诉。昨日,市消保委与福建省消委会、武夷山市消委会签订协议,联合建立武夷山景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合作机制。

  上海市消保委将对消费者提供的购物凭证、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据材料作出初步认定,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投诉。福建省消委会或武夷山市消委会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时,武夷山市消费者来沪旅游时,直接投诉或经福建省消委会、武夷山市消委会转交的投诉件,市消保委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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