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建行浙江洞头支行加钞员林某携98.7万元公款潜逃,16日,其被警方抓获。在被问及作案动机及公款去向时,林某表示,生活“很没意思”。他还称,因现金沉重,将50万元丢至垃圾桶,“给捡垃圾的人送点福利”。(11月18日《钱江晚报》)
监守自盗的银行加钞员,最终落入法网,故事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但公众的疑惑并未消散。第一,银行用人是否存在问题?要知道,ATM机加钞员看似普通,其实是个要害岗位,银行在用人上是如何把关的?
第二,加钞过程的随意,说明ATM机出假钞也是可能的。按照银行规定,加钞不仅需要经过多项手续,还要同时两人在场,清点钞票也都有监控。而事实上,林某的工作太过随意,缺乏起码的监控。在取出钱后,其竟有时间和地点将170多万元现金分装到两个袋子,且没有人发现,即使后来有两人在场的加钞过程,仅仅加了70万元现钞。这样的漏洞,竟没人发觉。由此,人们难免会从另一个角度质疑:银行一贯强调的“ATM机里取不出假钱”,可信吗?
ATM机加钞员轻松携款跑路,充分说明银行在管理上存在诸多缺陷,其规章制度看起来形同虚设,亟待重塑。(邓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