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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对38条路进行规范 门头以上不得设广告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1日17:50   半岛网  

  半岛网11月21日消息 “门店不分大小,广告牌只能设立一块。”记者从青岛市李沧区城管执法局获悉,李沧区城管执法局于11月15日至12月底,集中对中崂路等38条“小马路”开展视觉污染整治行动,门头以上所有广告牌及路边干道设立的各式广告牌都将予以拆除。

  门头以上不得设立广告牌

  记者从青岛市李沧区城管执法局获悉,李沧区城管执法局于从11月15日开始对中崂路、北崂路、大崂路、巨峰路等38条次干道开展视觉污染整治行动,李沧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本次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干道两侧门头严格“一店一招”,杜绝“双眼皮”现象;拆除门头以上所有楼顶广告、墙体广告、门头广告、附墙灯箱、LED显示屏等;全面清理次干道两侧的横幅、窗花、乱贴乱写乱画、落地灯箱(广告牌)、立牌标识、灯杆挂旗等。

  “因为这些道路并非主干道,道路旁小商店的商贩都存在侥幸性心理,认为是小马路,小门店,不会有人管理,伺机设立各种违规广告牌,门店不分大小,广告牌只能设立一块。”李沧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日后将加大非主干道的视觉污染整治工作。

  非法户外广告“零容忍”

  “此次拆除行动劝拆、助拆为主,强拆为辅,对于新增的非法户外广告实行‘零容忍”李沧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拆除行动,将由分管副局长带队,每天现场实施巡检督查,确保户外广告“处处拆彻底”。

  据悉,前期,各执法中队的整治行动已经提前启动,重点是逐户排查、统计、动员和按程序下达法律文书,全面拆除行动于21日正式开始。

  半岛数字记者 郑军军

  [编辑: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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