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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讯 记者朱正、实习生潘路瑶报道:为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11月21日,江西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据悉,江西省教育厅即日起将对全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江西紧急督查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
本次督查时间为11月21日至25日,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每组抽查不少于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既要督查城区学校(幼儿园),也要督查乡镇学校(幼儿园)。
督查期间,江西省教育部门将派出精干人员,深入基层和学校、幼儿园,发现问题将及时发放整改意见书责其整改,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工作要求。督查结束后,还将形成督查报告上交江西省教育厅存档。
学校、教育部门应联合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安监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情况。
同时,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尤其是对幼儿园教职工(含临时工)、车辆驾驶员、家长加强安全警示教育。
中小学、幼儿园须签订多方安全责任书
此外,中小学、幼儿园与车辆驾驶人或车主须签订安全责任书或租赁合同,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随车管理教师和学生家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情况。
在本次督查中,督查组将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排查整治。此外,还将对交通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校车是否张贴专门标识、外观喷涂、校车超员超速、违法驾驶的查处情况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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