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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者六年后操纵少年抢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3日08:11  南方都市报 微博

  南都讯 记者徐超 6年前的马某刚满13岁,因在坂田街道路面抢夺路人的财物被带到坂田派出所,因为年龄小被放了出来。马某昨天被平湖派出所抓起来,这次因为他操纵一名14岁的少年在路上抢走行人的金项链。这一次他没有能很快出派出所,而是被刑拘。

  11日晚9时的平湖大街上,街灯闪烁、人流穿梭。一个瘦小的身影在人群中钻行,紧跟一名女路人后面,伸手拉扯抢走女子项链后开始逃逸。平湖派出所的伏击民警紧追而上,将瘦小个的黄某抓住。被抢的事主陈某,随后过来作证,她被抢的是一条价值1万多元的白金项链。众人仔细看抢夺者,一个穿黑色衣服的小孩。

  被带回派出所里的黄某只有14岁,面对民警什么都不说,不过身上的一张宾馆房卡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意识到这名少年很可能不是孤身作案,而是有同伙或有人操纵。派出所一边加强对黄某的审讯,一边部署警力对该宾馆进行检查。经过审讯,黄某说出有两个同伙和女朋友还在宾馆里。审讯民警将情况及时通知在宾馆检查的民警后,民警在黄某提供的房间内将正准备退房逃离的两男两女堵个正着,悉数抓获。

  经过连夜审讯,在宾馆内被民警抓获的两名男子瞿某(18岁、贵州人)和马某(19岁、贵州人)如实供述了21日指使黄某到平湖守珍街实施抢夺的犯罪事实,并供述了曾实施其余多宗抢夺的犯罪事实,该团伙大多选择佩戴项链耳环的单身女性,一人选择目标,一人在旁掩护,然后由未成年的黄某实施抢夺。两名女子为二人的女朋友,因没有涉案被释放。

  “家里人都出来打工,没有人管我,我跟着老乡出来的。”14岁的黄某说,他今年10月开始不再读书,跟着老乡马某出玩。而马某带着他来到深圳,抢夺路人金银财物。马某知道黄某的年龄不够刑事起诉,于是让黄某出去抢,抢来的财物卖掉后供应一伙人的吃喝玩乐。马某在1 3岁时,就曾路面抢夺在坂田派出所留有案底。

  目前,犯罪嫌疑人瞿某、马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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