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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的士等红灯抢手机

  法院一审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四年

  本报讯(记者林霞虹 实习生吴振鹏 通讯员张广斌、钟国华)强制戒毒后无钱生活,男子冯某遂多次利用出租车等红灯之机,将手伸入出租车车窗或拉开出租车车门抢乘客的手机。近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及抢夺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四年。

  根据天河区检察院指控,冯某今年4月三次利用出租车等红灯的时候,将手伸入出租车车窗或者拉开出租车车门抢夺乘客的手机,三次作案的地点都在广州大道中,受害人均为女性,案发时均坐在出租车后排发短信或玩手机,丝毫没想到会被抢。其中第三宗案件的出租车司机说,案发前见是大白天,乘客又清醒,遂未对车门上锁。

  检察官提醒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要确保车门已锁并关上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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