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倩如
几天前,山西省大同市一职中的同学们迎来了一场生动的法律宣讲,主题是“学法用法净化心灵,做人做事创造未来”。大同市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崔宇用真实的案例告诉学生们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在同学们的眼里,崔宇不仅是普法检察官,更是关爱他们成长的“知心姐姐”。
崔宇是城区检察院“知心姐姐青年志愿者法律服务队”队长。这支服务队已有5年历史,成立于2006年5月4日,现由31名干警组成。5年来,服务队先后走进40余所大中小学校、20余个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服务学生3万多名、社区居民6000多人次。
解开邻里怨
“居民区不是不准养狗吗?我要去投诉!”“我家的狗注册过,是合法的!”
李大婶和吴大妈是振华社区的邻居,相处一直和睦,但2010年吴大妈养了一条宠物犬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一天,吴大妈在小区牵狗散步,李大婶的外孙正好路过,在逗狗时被吓得大哭起来。李大婶对吴大妈颇为不满,经常指责她的狗随地大小便和吠叫影响邻里休息。为此,两人经常争吵,好邻居变得不相往来。
“我们已经调查过了,李大婶,你家外孙并没有被狗咬伤,而且吴大妈养的宠物犬符合城市饲养宠物管理规定。吴大妈,你虽然是合法养犬,但也要注意犬的管理,带犬散步应当佩戴‘口罩’,以防伤人。”崔宇心平气和地做着双方的工作:“你们是邻居,以前又是一起参加老年歌唱团的姐妹,为这点小事伤了和气不值得。”
一席话,李大婶、吴大妈不言语了,两人冰释前嫌。
像这样的社区小隔阂,服务队不知道处理过多少起。几年来,他们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服务人数达6000余人次,把法律的福音带进千家万户。
送法进校园
“和学生们接触越多,我越发感受到‘深入交流’对于法律宣讲的重要性。”崔宇告诉记者,2007年,服务队的队员开始学习心理学,研究怎样抓住同学们的心理,点燃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激情。
几年来,服务队的足迹遍布大同师范、大同第二职业中学等40余所大中小学校,举办普法讲座、赠送法律书籍,3万多名学生从中受益,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服务队的法律宣讲不仅让学生受益,还得到了家长认可。在城区十八校和城区三十三校等学校的家长会上,崔宇就《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教育管理、维护孩子权益等内容作了专题讲座,提醒家长一定要注意和孩子的心灵沟通。家长们听后受益匪浅。关爱“空巢”人
今年9月的一天,山橡社区的一对老夫妻找到正在社区里进行法律宣传的服务队,反映他们在外地工作的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咨询可否到法院“告”儿子。
队员们详细了解情况后,耐心地给两位老人解释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和对父母关心较少的区别,并当面给他们的儿子小王通了电话,指出他不关心父母的错误,提醒他不应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一阵沉默后,小王愧疚不已,并让队员们转告父母,以后自己即使不能经常回家,也要让妻儿常来陪伴父母。两位老人听后高兴得说不出话来。
这样的例子,在服务队深入社区服务过程中屡见不鲜。2008年以来,服务队没有满足于一般的敬老活动,而是和“空巢”老人结成对子,经常上门看望老人,还和他们的子女建立密切联系,为老人提供了很多贴心服务,受到社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知心姐姐青年志愿者法律服务队”多次荣获省、市以上荣誉,被共青团山西省委和山西省志愿者协会联合授予“第五届山西省十杰志愿服务集体”称号,这是山西省唯一获奖的政法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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