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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省炸药本无过 非法储存不合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3日02: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徐开宇

  为节省退库所需的人力物力,竟非法囤积数量过多的爆破用炸药。经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将陆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禁止其在两年内从事与炸药有关的工作。

  陆某系辽宁省建平县某珍珠岩矿的一名工人,因与老板私交不错,被指定专门负责管理生产所用炸药。按照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生产所用炸药必须当天请领,及时退库。今年年初临近过年时,矿上生产任务紧张,几乎每天都要使用炸药进行爆破。当时正值严冬,陆某起早贪黑感到很辛苦,于是就想把每天剩余的炸药存起来,不但矿上使用方便,自己不用那么劳顿,还为老板节约了经费。于是,未经老板同意,陆某私自储存了爆破所剩的乳化炸药61袋,共计1464千克。为掩人耳目,陆某还将炸药改换包装,运到叶柏寿铁路物资供应站院内的库房里存放。今年初,在资产清查时,陆某存放的炸药被发现。

  (徐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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