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近年来,潍坊市城市供水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全市有11家供水企业已完成市场化改革,实现了民营全资或控股经营。针对这种新形势,潍坊市从完善管理法规、强化管理责任、充实监管手段入手,积极探索强化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的新模式,收到了积极成效。
2010年10月《潍坊市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办法》颁布施行,《办法》着重体现了建立以水质管理为核心的市、县、企业三级水质管理责任制度和联动体系,改变了过去城市供水单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体制,构建了企业自管、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政府、企业在水质管理中的责任进一步明晰,构建了从源头到龙头全方位管理体系和企业自检、强制抽检、在线预警监测和应急流动检测的水质监测工作架构。市政府成立了潍坊市公用产品质量服务监测中心,负责全市供排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产品服务质量监测工作,中心具备生活饮用水等五大类共计305个参数的检测能力,建成了覆盖中心市区供水体系的在线预警监控工程,形成了企业自检、实验室检测、在线监测、应急监测“四位一体”的体系框架。
《潍坊市城市供水水质监管运行规则》将《管理办法》细化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报告、人员培训、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了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平台,对水质报告实行企业、县、市三级审核上报,落实了各级供水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市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对全市供水单位水质按规定项目和频率进行强制抽检,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实行《整改通知单》制度,一追到底。供水水质考核评估主要区分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单位两个层面进行。对各级供水主管部门主要进行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行业管理和发展情况等方面的监督考核,对供水企业主要从基础管理、技术管理、水质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的综合考核范畴,作为行业评先创优的依据。全市城市供水行业监管能力大大增强,城市供水管理工作水平显著提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