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010年,胶南市将“提高弱势群体救助水平”列入2011年政府实事,如今,一年的时间已到,这件实事的进度如何呢?胶南市在开展对弱势群体救助工作的过程中又形成了怎样的一些特点?
□ 本报记者张忠德
本报通讯员 张海铎 孙学峰
城乡低保托底
谈及胶南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胶南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张玉玺告诉记者:“胶南市基本形成了以城乡低保为依托,医疗、教育、五保等救助为基础,慈善、残联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胶南市1997年开始建立城乡低保,14年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连续9次提标,从每月人均收入80元提高到360元;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连续6次提标,从人均年收入600元提高到2604元。
最近一次提标是自今年10月1日始,胶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60元,仅此一项,政府财政就得多投入200万元,胶南市也实现了在青岛五市领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调整为2604元。2011年全年新审批低保1359户2347人,发放低保金1704万元。
摆脱“因病致贫”
2004年起,胶南市逐步建立起医疗救助制度,但在起步阶段,病种和救助对象的范围都有严格的限制,城市4种农村6种,而且只能是进入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才能享受。
列入2011年政府实事后,胶南市今年打破了以往的城市农村区别对待的情况,统一将城市和农村低保户的住院救助报销比例提高到50%至90%;并将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参保纳入补助范围,取消以往5000元的救助起付线,并将救助比例提高到50%;取消了病种限制,只要是合作医疗范围内可以报销的病种都可以进行医疗救助。
此外,特别设立了门诊救助,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50%的基础上,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可以报销80%;特殊孤老则对住院进行全额救助,五保户一年发放480元门诊补助。
截至目前,胶南市共为1281名大病家庭和1379名五保对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66万元。
扩大保障范围
为实现社会救助体系最大限度的覆盖,胶南市还建立起一些特殊的救助制度。
首先是城乡困难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制度。这项制度主要针对一些因灾、因病等原因造成临时困难的困难家庭,2011年共为全市2364户临时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1.32万元。
临近春节,胶南市还将为城市低保家庭提供冬季取暖和城乡低保家庭春节生活补助,城市低保家庭每户每年发放冬季取暖补助600元,2011年,共为669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补助40.14万元;2012年春节将为9978户城乡低保家庭发放节日补助317.88万元。
张玉玺介绍,胶南市还建立了物价上涨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生活补贴发放联动制度。当物价指数上涨幅度每超过于1个百分点时,为城市和农村低保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每人每季度10元。2011年10月为第三季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发放生活补贴139万元。
此外,胶南将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1年10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600元调整为4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920元调整为2724元。2011年为1379名五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75.9万元,发放专项生活补助金20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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