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广州12月20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李明 通讯员 黄轩)今天,广东省委政法委发布了“广东省政法综治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十件大事”,深圳多项开全国先河的成功经验由此向全省推广。
据广东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省综治办主任陈少波介绍,这十件大事分别为:“一条龙”服务群众,“一竿子到底”解决问题,全省综治信访维稳三级平台工作,历时3年成效显著;不起诉、不收费、效率高、效果好,“和风”从诉前联调工作室飘出;“一证通”广惠流动人口,居住证已累计发放3400多万张;“六大公开”阳光司法,广东法院司法公开制度框架基本成型;强化“事前预防”和“事后纠正”,反渎职侵权工作民生保障机制建设迈上新台阶;全省公安机关“五个一网”建设成效日益凸显,“工作执法一网考”荣获公安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广东掀起警务信息化革命;降低门槛,畅通渠道,广东法律援助实现低收入困难人群全覆盖;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广东全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官民互动,网络问政,我省已形成大规模的政法政务微博群;人员下沉到底,服务管理到家,广东推进社区服务管理“网格化”。
深圳试点在全国首推“一证通”
在广东,“户籍”和“暂住”的概念在弱化,“居民”和“居住”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经过深圳试点、省人大颁布《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于去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
近来,居住证的功能越来越强大,逐步将社保、医疗、子女入学、符合一定条件入户等多项公共服务纳入其中,累计出台流动人口优惠政策110多项。今年前11个月,全省有17.2万余名农民工通过积分入户城镇。
目前,全省累计发放居住证3484.2万张,基本覆盖全省流动人口。
深圳率先解决“夹心层”法律援助需求
今年开始施行的《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在全国尚属首例。占我省总人口20%的低收入群体成为法律援助的基本对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都能获得合格的法律援助。
目前,省、市、县三级共147个法律援助机构,以及依托司法所、监所、社会组织、部队、厂企设立的2000多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构建出“农村一小时、城市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实施辅助性法律援助制度,有效解决了经济状况超过该市规定的法律援助困难标准,但又仍属于困难群众的“夹心层”人群的法律援助需求。
深圳76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就是要改革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涉及民生问题的,只有经过评估才能决策实施。
“发展是硬道理,硬发展是没道理”。什么项目该上,什么不该上,广东已摒弃了盲目决策,对一批涉及民生、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重大事项,分别提交了修改、暂缓、停止等评估意见,防止了一批存在行政侵权、扰民等问题的项目及政策的实施。
省委维稳办今年两次组织督导检查时发现,深圳从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和“实验田”的实际出发,明确了“试点先行、重点先试”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已基本完善了市直各部门和各区的评估实施办法,对应评的76项重大事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全省推广深圳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
从今年开始,省综治委在全省各大中城市推广深圳市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
近年来,针对城市社区承载的服务管理功能庞杂,传统管理手段捉襟见肘的实际,深圳市先行先试,大力推进“一格多员”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即把全市632个社区分解成10014个网格,每个网格至少配备“三员”:网格协管员、网格管理员和网格督导员等。
深圳这种“多网合一,一网多格;一格多员,全员参与;同格同责,同奖同罚”的新型管理模式,在不增加人员、经费的情况下,对社区现有人财物各类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了服务管理新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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