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昨日公布。根据本次评选表彰结果,长宁区获得全国文明城区的荣誉称号,徐汇区、奉贤区获得全国文明城区提名资格,浦东新区经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区的荣誉称号。崇明县横沙乡等14个村镇获得第三批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杨浦区殷行街道办事处等53家单位获得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另外有9个村镇和39个单位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和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和2011年工作安排,上海市广泛开展了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推荐工作,全市各区县高度重视,把此次推荐活动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摆上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级党委、文明委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评选表彰过程变成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的过程,严格按照中央文明委颁印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关于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做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纪律严明,通过问卷调查、民意测验、部门审核、媒体公示等办法,广泛听取有关主管部门和公众意见,使评选过程公开公正,表彰结果社会认可。陶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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