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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4天为群众工作日

  本报讯(记者周和平)雨花区群众工作“一推行四公开”昨日总动员并公布实施方案,确定每月9日、10日、27日和28日四天(逢节假日顺延)作为群众工作日。通过各群众工作站,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

  雨花区群众工作的推进,在辖区各社区(筹委会)成立群众工作站,由联系该社区(筹委会)的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任站长,市直、区直部门、街道驻社区(筹委会)干部为成员。各群众工作站实行分级办事制度,对驻社区干部能当场答复和解决的群众来访问题要马上办、立即办;对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送街道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变通办、集中办;对街道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共性问题,区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要调度办、统一办,直到问题最终解决为止。同时明确县级领导和区直机关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90天,街道党政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120天。

  雨花区委书记周杏武强调,推行干部联点驻社区,就是让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与群众交心交友,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生活上关心群众。干部联点驻社区要找得到人、办得了事、解得了难、交得上心,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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