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黑哨
昨天上午9时,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黑哨”,第一个走上被告席的是上海籍主裁判黄俊杰。公诉机关指控黄俊杰先后共20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收受贿款148万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员提供了新证据,让辩方始料未及。
公诉机关指控: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黄俊杰多次收受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的贿赂。长春亚泰经常要求黄俊杰照顾球队,黄俊杰执法的比赛,长春亚泰获胜或打平,则长春亚泰将给黄俊杰5至10万奖励。亚泰队在10场比赛中一共给了黄俊杰人民币64万元。黄俊杰还在2009年赛季收受了重庆力帆队30万元。但因为力帆队最终降级,后两场比赛的20万元人民币,他只收了其中的10万元。江苏舜天和北京宏登也分别给黄俊杰送了35万元和1万元。
除了国内的比赛,黄俊杰还在一些国际比赛中收受另一位裁判周伟新的贿赂,助其赌球。另外,2009年,长沙金德俱乐部通过周伟新向黄俊杰行贿3万元。
据黄俊杰的律师刘炜介绍,黄俊杰承认检方呈交法庭的事实,但认为在某些事实上并不构成犯罪。法院将择日宣判。
羊城晚报记者林本剑(发自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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