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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也要看信号 温州路宁化路口1小时12辆车闯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1日18:04   半岛网  

  半岛网12月21日消息12月21日,四方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温州路宁化路口进行查车。查处车辆在宁化路右转温州路,不看信号灯下悬挂着的“红灯亮时,禁止右转弯”辅助标志;在右转弯通过路口遇排队也不依次停车等候以及与温州路直行的车辆争道抢行造成路口轻微路堵等违法行为。短短一小时,交警就查处12辆此类交通违法车辆。

  12月21日上午9时30分,四方交警大队杭州路中队中队长王琪带领民警在辖区温州路宁化路口进行查车。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在红灯亮时,强行沿宁化路向温州路右转弯,与温州路绿灯方向的车辆争道抢行,造成路口轻微路堵,民警马上将该车拦住,驾驶员徐某强调说自己有急事,没有想到右转弯还要看信号。这时民警指了指路口信号灯下悬挂着的“红灯亮时,禁止右转弯”辅助标志,该驾驶人无话可说,遂接受了民警的处罚。按照交通法的规定,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罚200元,记3分。

  随后一辆出租车沿宁化路右转温州路时,不顾红灯时前面排队依次停车等候放行的车辆,占用逆向车道强行右转弯,也造成路口轻微路堵,民警马上将这辆出租车拦住,对该驾驶人孙某以右转弯通过路口遇排队不依次停车等候处罚100元,记2分。随后民警又在一个小时时间里查处了此类交通违法行为12起。

  四方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信号灯下悬挂着的“红灯亮时,禁止右转弯”辅助标志的路口时,遇红灯继续右转弯的,如果被民警查处后,一律按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处罚200元,记3分。

  此外,四方辖区在兴隆路杭州路路口,由兴隆路右转杭州路时;在瑞昌路南昌路路口,由南昌路右转瑞昌路时,信号灯下也悬挂着的“红灯亮时,禁止右转弯”辅助标志,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行驶时注意。

  通讯员 刘健 管怀香 半岛数字记者 孙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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