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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等109家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授予时福茂等200名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的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7日08:04  法制日报 微博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引导广大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七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决定开展“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双优评选活动”)。根据《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办法》的规定,全国律协制定了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成立了全国律协双优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和全国律协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各地律师协会严格依照双优评选标准,认真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评选程序,顺利完成初选工作。全国律协双优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以投票的方式评选出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并报七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审议。七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授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等107家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授予海军法律顾问处等2家军队法律顾问处“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先进法律顾问处”荣誉称号;授予时福茂等200名律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予以表彰。

  全国律协号召全国律师行业向获得荣誉称号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学习。学习他们践行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职业风尚;学习他们立足本职,规范管理,严格要求,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坚持执业为民、服务群众的根本宗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高尚情操。各地律师协会要继续扎实推进全国双优评选活动,争取有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加入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的行列,为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做出积极的努力。

  希望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继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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