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2月29日电 (记者 张建忠)明年1月起,福州市将建立所有县级以上医院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逐步构建“健康进家庭、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服务新格局。
福州市政府29日发布上述消息。这是福州创新医改模式的新举措,其中,基层首诊后,“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方式,将解决一些常年病患者到大医院就医难的问题。
为使这一模式有效推行,福州市把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成效纳入医院评审和年度评价。福州各县(市)区政府将按照服务人口数量,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面积不少于1400~2000平方米,为乡镇卫生院提供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安排必要的装修经费;新成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标准不低于100万元。
社区医院的医生配备亦得到强化。据介绍,领办医院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特点,选派熟悉业务、善于管理的骨干人员到基层任主任(院长),代表领办医院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事务;选派业务水平高、专业对口、能满足社区居民诊疗需求的卫技人员到基层开展工作,原则上医生应具有主治或以上职称,医生派出时间应相对稳定,一般为一年,副高级以上医生可放宽派出时间要求,医生数量应满足基层各科室均能正常开诊的需求。
据悉,福州各大专科医院的专项合作可以一家医院与一家或多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也可以多家医院联合与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如人民医院提供中医特色合作,口腔医院提供牙病防治合作,眼科医院提供眼病防治合作,妇幼保健院提供妇幼保健合作,精神病防治院提供精神病防治合作,肿瘤医院提供肿瘤防治合作,综合医院提供老年病、高血压、中风防治等合作项目。
福州还专门就此制定了鼓励患者在基层就医的医疗保障政策。推行“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原则上应确定为零”等政策;探索取消恢复期或慢性病住院患者由上一级医院转诊到分工协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后期康复治疗而产生的医疗保险二次起付线;适当提高患者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此外,福州市县级以上医院的扩容工作正加紧进行,一批医疗大楼拔地而起。包括福州儿童医院病房楼、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病房楼、福州市传染病医院艾滋病治疗中心、福州市二医院急救中心、福州肺科医院负压隔离病房楼,省立医院金山院区等在兴建中;福州市中医院病房楼项目、福州市一医院外科病房楼项目、福州市二医院内科病房楼项目等将在明年动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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