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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名渔民索赔2.347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1日02:11  舜网-济南时报 微博

  2011年12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已受理“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引发的养殖户损害赔偿纠纷案。

  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李秀杰表示,2011年12月7日,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栾树海等29名海产养殖户,向天津海事法院递交了诉状。12月13日,河北省李学志等107名养殖户也递交了诉状。

  栾树海等29名海产养殖户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赔偿对他们因溢油事故造成的养殖损失2.347亿元;其次,要求二被告支付703万元的鉴定费用;第三,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诉讼理由是,29名养殖户在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的海滩从事水产养殖,由于康菲公司漏油污染造成了养殖的海参、车虾大量死亡,同时,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没有向社会公布污染的事实,造成养殖户误将含有油污的海水纳入了养殖池。2011年7月11日,养殖户发现养殖池内的海参和车虾大量死亡,发现损害之后,29名养殖户分别委托了鉴定机构对污染的原因进行鉴定。鉴定报告显示,养殖池内海水、海藻有大量的石油烃,对于受损的海参、车虾进行检验的结果是,石油烃不合格造成养殖物的死亡。

  2011年12月30日受理的是栾树海等29名养殖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损害赔偿案。法院方面正在对李学志等107名养殖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损害赔偿案的原告身份进行逐一核对。

  李秀杰表示,这起案件是在海上发生的因油污损害引起的纠纷案件,根据相关法律,属于天津海事法院受案范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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