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1日07:00  中国广播网 微博

  中广网北京1月1日消息(记者马闯 侯艳)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天(3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回答记者提问。12-01-01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一直以来,病情的诊断和鉴定都是职业病防治的难点。有记者问,如果用人单位为难劳动者,或者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话,该用什么样的措施,来避免类似“开胸验肺”事件的发生?卫生部监督局局长苏志回答说:

  苏志: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诊断鉴定机构一方面可以进行工作场所调查。另一方面就是可以根据相关监管部门提供的情况,根据临床表现,包括劳动者的自述,由诊断鉴定机构作出诊断。

  职业病存在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很多病人的原用工单位已经不存在或着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在多次审议的过程中,有些委员提出,是否可以设立一个全国性的职业病救济基金?但新法中并没有此项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滕炜对此解释说,现在还不宜设立全国性基金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滕炜:我国已经建立并且正在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包括职业病病人在内的各类社会保障对象的医疗救治和生活保障都应该通过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