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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小伙陆遇天:救人后很高兴 事主过世很失望
勇士
去年12月28日,一位“80后”小伙子路过珠江边时见到有女子在江中挣扎,立即跳入江中奋勇救人,救起落水者后又悄悄离去(本报去年12月30日A5版曾有报道)。这位救人的勇士是谁?昨日,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找到了广西小伙子陆遇天。根据他本人的陈述、结合记者掌握的种种线索看来,陆遇天很可能就是那天跳江救人的勇士。
本报讯(记者黄茜)昨日,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找到了广西小伙子陆遇天。他告诉记者,当时是路过,几乎没有犹豫就跳入江中救人。救完人之后觉得太冷,又觉得自己“帮不到什么忙”,于是骑上自行车悄然离去。“第二天晚上我上网看了报道,知道她(落水者)过世了,心里很失望,也有点难过。”
跳江救人是“自然反应”
昨日,读者陆先生打来电话,称救人勇士就是他初中同学、至交好友陆遇天。“应该是事发的第二天吧,他给我说‘我昨天救了个人’,我都不太相信。他这个人从不‘讲大话’,但我觉得这也太巧了吧。后来看到你们报纸登出来,才相信是他(陆遇天)做的。”
坐在记者面前的陆遇天有些拘谨,不太愿意谈论这件事。几经沟通,他道出那晚的经过:“晚上10时左右吧,我骑车去江边逛。路过人民桥脚的时候就看到珠江里有个人,好像还在挣扎。我停下来,喊周围的人去救她,但好几个人都走开了。”陆遇天说,喊了几嗓子之后,他就决定跳江救人。他特别喜欢游泳,天气热的时候也在珠江里游过泳。所以当时就脱了外套、长裤,放下钱包、手机,跳进江中。
“我跳下去之后,离她大概有四五米的距离,不是很远。游了几下就抓到她了。”陆遇天说,当时女事主脸朝下,已经没了知觉,“只是头还在一晃一晃的”。游到女子身边后,陆遇天用右手揽住她的腰,左手将她的头托好、露出水面,凭着腿部的力量往岸边游。“到了岸边,我一个人的力量不够把她托上去。这时候有个男人帮忙拉,后来又有个女孩也来帮忙,大家一起把她救上去了。”
救上去后,陆遇天和帮助救人的那对男女一起给女事主做急救。“按她的肚子,她吐出了很多水。她一直没有意识,但我在她的鼻子下面探过,还有气息,只是已经很微弱。”陆遇天说,上岸之后感到特别冷,加上看见救护车和警察都到了。“我想着我在那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就骑车回家了。”回家后冲了个冷水澡,陆遇天第二天早上8时照常去快餐店上班。
“救了人之后,我心里还是挺高兴的。第二天晚上我上网看新闻,却发现她过世了。当时真是很失望,也有点难过。”陆遇天说,在看新闻之前、得知女事主过世之前,他也只跟一两个好朋友说过救人的事。“觉得这(救人)没什么啦,路过见到就有自然反应嘛!”
现在在当“送餐小弟”
陆遇天的嘴很紧。向他询问救人经过,要反复问、不断磨。“我是不太善于表达吧!”他说。这个1986年出生的小伙子来自广西南宁市周边的农村。他初二就辍学了,不想在家种地,就跑来广州打工。“因为有个姐姐在广州上班,而且听说这边机会多。”小陆说,来广州打工七八年,主要都在餐饮行业。他在厨房做过切菜工,但“实在太闷”。他喜欢运动,练就了一副好身体,在广州可以一年四季洗冷水澡。所以他跳江救人时压根没怀疑过自己“行不行”,他现在在快餐店当送餐员。
陆遇天说,自己平时非常节省,生活里的“奢侈品”是一把吉他。那是他前几年做“走鬼”的时候买的,价值500元。“自己买书来学着弹,没事的时候和朋友过来的时候就弹。”他说,最喜欢弹黄家驹的歌。
事迹属实可以申报见义勇为
陆遇天并没有觉得救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他甚至觉得这样做理所当然。记者告诉他,跳江救人可以申报见义勇为,会有奖励。陆遇天一脸懵懂,似乎不明白其中意思。
根据陆遇天本人的陈述、结合记者掌握的种种线索看来,陆遇天很可能就是那天跳江救人的勇士。他的行为属于见义勇吗?记者咨询了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刘继生。刘继生表示,可由他本人或者其他人、或者事发地所属的派出所申报,经由相应的公安机关查证,再上报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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