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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母亲不再揪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3日02:26  正义网-检察日报

  吕飞翔

被害人母亲不再揪心

  【个人简历】

  韩卫东,2007年11月任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检察长。2011年2月,他领导下的云龙区检察院第二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治检心得】

  检察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空话,只有真正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才能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难忘故事】

  2009年8月的一天,一名农村妇女来到检察长接待室,一进门就紧紧握住我的手抹起眼泪,说起家里的近况。我感觉,那颗曾经被孩子的不幸和艰难的生活揪紧的心已经舒缓了许多。

  原来,这是刑事被害人雷某的母亲。雷某在2009年6月的一起事故中被农用三轮车撞成重伤。肇事者李某无力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我院随即启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为雷某发放救助金3000元。考虑到雷某家境困难,我院干警又自发捐款1.2万余元作为雷某的医疗费。在我院和区妇联的努力下,医院还为雷某减免了部分医疗费用。

  这件事给了我很大的触动。像雷某一家这样的弱势群体在社会上还有很多,但救助金和捐款对他们的帮助是有限的。如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其在遭受犯罪侵害之后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在院党组会上,我提出了这个问题。参会的党组成员讨论后提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仅仅依靠检察机关的力量还是太薄弱,能不能联合政府成员单位的力量,构建弱势群体救助的社会化体系?

  在充分调研后,我院相继联合区内公安、妇联、残联、团委及辖区企业等单位分别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室”、“残疾人维权工作室”、“妇女维权工作室”等平台,再加上我院3个派出检察室,充分整合了公共资源,初步形成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社会化大格局。

  一年多来,我院累计救助刑事被害人50余人,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帮助被恶意欠薪的农民工追回工资5万余元;为犯罪学生向教育部门提出暂不开除予以留校察看,由检察机关和学校共同帮教的建议4份;为弱势群体提供各类咨询和服务300余人次。(整理:吕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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